道纪司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 (1382) 始设于各府,掌钤束一府之道人。设都纪、副都纪为正、副长官。清沿明制未改。
官署名。清朝设在省府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其官有都纪、副都纪各一人。参看“道官”条。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 (1382) 始设于各府,掌钤束一府之道人。设都纪、副都纪为正、副长官。清沿明制未改。
官署名。清朝设在省府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其官有都纪、副都纪各一人。参看“道官”条。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定为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从六品上。(1)武官名。南朝宋始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八品。北魏与北周亦置,用以褒赏勋庸,北魏秩从六品上,北周秩
北宋前期,宰相兼监修国史者,称史馆相。北宋以宰相兼监修国史者,俗称史馆相。
官名。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始置,以宠待旧相。其后,宰相善罢而不除使相者例加此职,以罪黜免者则否。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二品。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无官守,无典掌,而资望极高。
官名,汉置,每郡国一人,掌督促文书,察举非法。见《后汉书·百官志四·司隶校尉》。
官名。南朝梁置,东宫官属,多以他官兼任,员二人,位一班。亦称东宫通事舍人。陈沿置,九品,不言秩。隋朝置于典书坊,员八人,正七品,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宣令舍人。唐初复旧,高宗龙朔二年(662)改隶
周朝考察核计官吏政绩的制度。《周礼·天官 ·太宰》: “八曰官计,以弊邦治。”郑玄注: “官计,谓小宰之六计,所以断群吏之治。”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量人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掌建造用于郊祀的坛壝的各项规格。下设司量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指“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公爵。《汉书·王莽传》:“公氏作牧,侯氏卒正,伯氏连率,子氏属令,男氏属长,皆世其官。”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二领民庶长,唐朝人修北朝史时因避讳改。视从五品。
宫中女官名,也是皇帝的妾,地位待遇同公。《汉书·王莽传下》:“备和嫔、美御、和人三,位视公。”参看“和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