邺玄武苑丞
官名。西晋置。为大鸿胪所属邺城玄武苑长官。
官名。西晋置。为大鸿胪所属邺城玄武苑长官。
官名,三国魏置,用来封少数民族君臣。《三国志·魏书·东夷》:“其官有魏率善、邑君、归义侯、中郎将、都尉、伯长。”
官名。汉代太常的属官有太宰令及丞。令,东汉时秩六百石。掌管宰工鼎俎馔食之物,祭祀时陈馔具。据《汉官》所载,有“员吏四十二人,宰二百四十二人,屠者七十三人,卫士一十五人”。
①清朝矿厂丁户之头目。掌管采矿之丁役。向所司领票开矿,交纳税金。② 苗、徭等族之头人。
散官名。明洪武四年(1371)置,为钦天监散官,授以少监。十五年废,改依文散官分授。
县门下吏名。汉置,见《堂邑令费凤碑》,《中部碑》等。职主侍卫,与门下游徽之职相近。县令出行,门下贼曹亦为前导,序次在门下游徼之前,可见此职地位在门下游馓之下。
官名。北周置司准中士,正二命;司准下士,正一命。掌衡器的标准,属冬官府匠师中大夫。
官判用语,指真除实授。汉朝官吏有真、守之分。官吏由守 (代理) 转正曰真。后世如北齐等沿用。亦指“行”、“兼”。或“领”某职的官员得到朝廷的正式除授。官制用语,秦汉官吏初任试用期为一年,满一年后,称职
清末设立的未决监。是拘留未判决或判决未定的被告人的场所,《大清监狱律草案》中称之为“留置所”。
官名。宋真宗天禧二年(1018)始置,以诸司副使充任,为发运司属官。
官署名。南宋孝宗时有御前弓马所,后罢。宁宗开禧二年(1206),复置,以御前弓马子弟所为名。设提举官一员,干办官二员,并兼押教官。招募见在军、离军兵官及品之官家或良家子弟,不限有无官资或武举有学籍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