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金朝置。为奉朝廷派遣,理问刑狱、审查诉讼案牍和纠察官员等。设于世宗大定 (1161—1189)间。官名。金代临时派遣,其职掌是与监察御史分诣诸州考核官吏。天眷三年(公元1140年)温都思忠曾任此
官名。清光绪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设会办大臣兼尚书一人,为外务部的副长官。宣统三年(公元1911年)四月责任内阁成立时改为外务大臣,为外务部的长官。
官吏降罚方式之一。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规定, 司法官惩戒的第五种为调职。即调任同等或同等以下的司法职(或其他职),并得同时减俸;非经两年,不得进叙。
参见“十忠将军”。官名。将军名号,梁设此将军。见《隋书·百官上》。
官名,金朝中都置。正八品,掌平物价,察度量权衡之违式、百货之估值。其官有丞一员,正九品。属官有司吏四人,公使八人。见《金史·百官三》。
官名。清初鸿胪寺属官。顺治元年(1644)设。左、右各一人,以汉人充任,正六品。协掌鸿胪寺事。十五年裁一人,康熙五十二年(1713)废。
官署名。即内侍省,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内侍省。官署名。唐光宅元年(公元684年)改内侍省为司宫台,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旧。
即升级,为官吏升赏方式之一。汉代对于有治绩的官员,有时并不立即升迁, 而是以增秩的方式使之仍留原任,如《汉书·宣帝纪》记“颍川太守(秩二千石)黄霸以治行尤异,秩中二千石,赐爵关内侯,黄金百斤。”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隶枢密院,掌广南西路边防及两浙路吏卒,兼行招军捕盗赏罚之事。宋枢密院属吏办事诸房之一。掌办招军捕盗赏罚,广南西路边防及两浙路吏卒。而禁军转员,则各随其房
禁卫军指挥机构。隋朝为十二卫之一,置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掌宫掖禁御,督摄队仗,有长史、司马、录事、功、仓、兵、骑等曹参军事、法、铠曹行参军、行参军,统开府府、仪同府,并领外军宿卫;炀帝大业三年(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