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郎中

郎中

官名。① 春秋战国为郎官通称,侍从君主左右,参与谋议,执兵宿卫,亦备差遣出使。秦、西汉掌执戟殿下,守卫宫殿门户,出充车骑扈从,又分车、户、骑郎,隶郎中令 (光禄勋) 所辖郎中车、户、骑将。其初多由功臣充任,地位亲近尊显,后稍减,位次中郎、侍郎,秩比三百石。任满一定期限,选补内外官职。东汉罢郎中三将,遂分隶五官、左、右中郎将三署,名义上备宿卫,实为后备官吏人材。魏、晋虽罢五官、左、右三中郎将署,仍置郎中,州郡所举秀才、孝廉多先授郎中,再出补长吏。②“郎中令”的省称。③西汉武帝以郎官供尚书署差遣,后成定制。东汉尚书台置三十六郎,亦称郎中,秩四百石。协助诸曹尚书处理政务,其初上台者称守尚书郎中(一说初上台称守尚书郎,满岁称尚书郎中)。秩位虽轻,职显权重。魏晋南北朝为尚书省郎曹长官,与“尚书郎”互称。位次尚书、左右丞,分曹执行政务,其职清美。魏、晋、宋六品,梁吏部十一班、诸曹五班,陈四品、六百石,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五品上,二十三年改六品,北齐六品上。唐朝置为尚书省左、右司及吏、户、礼、兵、刑、工六部诸司长官,历代因之。位居尚书、侍郎、左右丞下,为尚书省重要官员。吏部正五品上,诸部从五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左、右司郎中为左、右丞务,诸司郎中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五代因之。北宋前期为五品寄禄官,不预部司公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始成为职事官,左、右司正六品,六部诸司从六品。辽朝为南面朝官,无实际职掌。金、元尚书省(中书省) 左右司仍置,正五品; 六部不置诸司,故与侍郎并为尚书副贰,从五品。元朝行中书省 (行尚书省) 及大宗正府亦置。明初六部所置亦不分司,后仍置为六部诸司长官,正五品。清初六部诸司长官称理事官,顺治元年 (1644) 改此名,正三品,顺治十六年改正五品,寻升正四品,康熙六年(1677)升正三品,九年改正五品。除六部诸司外,理藩院各司、宗人府、太仆寺、内务府、步军统领衙门、陵寝衙门等官署皆置。宗人府、陵寝衙门专任满人,其余官署参用满、蒙、汉及宗室,员额不等。雍正二年(1724),宗人府所置郎中复改名理事官。光绪(1875—1908)中先后成立外务部、民政部、度支部、学部、陆军部、法部、农工商部、邮传部等,其所属各司亦置。清亡遂废。④ 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著作郎为司文郎中,改太史令为秘阁郎中,咸亨元年(670)复旧。⑤北宋初对太常博士、大理评事等官的别称。《宋史·职官八》:“太宗淳化元年(990),翰林学士宋白等请自今“太常博士、大理评事并不得呼‘郎中’。”


官名,战国时秦、赵都置此官,为近侍之臣。《战国策·赵策三·建信君贵于赵》:“(魏牟)曰:王有此尺帛,何不令前郎中为冠?王曰:郎中不知为冠。”秦朝置郎中,属郎中令,汉因之。郎中有车、户、骑三将,秩比千石,郎中比三百石,内充侍卫,外从作战。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东汉郎中属光禄勋,五官中郎将、左右中郎将所属皆有此官,掌持戟值班。宿卫殿门,出充车骑。王国郎中令的属官中也有郎中,掌宿卫王宫。见《后汉书·百官二·光禄勋》。到唐、宋,六部各置四司,每司置郎中一人,总理司务,员外郎为之副。见《新唐书·百官一》。其后,历代多沿置,到清朝末年始废。

猜你喜欢

  • 上隶

    见“都史”。

  • 轻车

    秦汉的地方兵种之一。轻车即驾车作战的士兵,平原地区,如上郡、北地、陇西及其他北方诸郡多用之。轻车虽是一个独立的兵种,但在实战中很少单独使用车兵,都是与骑兵或步兵相配合作战。汉武帝以后往往作为仪仗队之用

  • 右中兵曹郎中

    官名。北齐五兵尚书所属有右中兵曹,“掌畿内丁帐、事力、蕃兵等事”,以郎中一人为主官。见《隋书·百官志中》。

  • 四行

    汉朝选拔、考核官吏的制度。因分质朴、敦厚、逊让、有行四种科目,故名。此制始于元帝永光元年(前43),时下诏丞相、御史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光禄每年以此科目考核郎及从官。东汉时科目有所不同。《后汉

  • 理藩部左侍郎

    官名。清末理藩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以满人充,简任。佐尚书管理部务。宣统三年(1911),左侍郎改为副大臣,右侍郎省。

  • 㡛氏

    官名。 周朝置。 主管湅丝帛。 《周礼·冬官·考工记》: “㡛氏湅丝, 以涚水沤其丝。 ”

  • 南面朝官

    辽朝职官类名。辽得燕云十六州后,即逐渐完善南面官制,统治汉人。三省六部、台院寺监、诸卫、东宫之官,称南面朝官。

  • 工房

    官署名。宋朝置,为六房之一。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于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内设。属中书省者主行计度营造;属门下省者主行尚书省工房所上之事; 属尚书省者掌工作之事,如营造、鼓铸、屯田、桥梁

  • 稽查守卫事宜处

    官署名。清末稽查守卫事宜大臣衙署。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总司稽查守卫事宜大臣,始设。职掌稽查守卫宫禁事宜。置稽查守卫事宜大臣三人,下设总办、帮办各一人,稽查章京四人,稽查委员十数人等。宣统三年(1

  • 兴宁苑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隶通州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十八年革苑马寺,改隶太仆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