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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守

官名。始见于战国。初为武职,防守边郡,后渐演变为郡级行政机构,最高长官,省称守。秩二千石。西汉因之,景帝二年(前155)更名太守。魏晋时也为郡太守代称。参见“太守”。宋朝以后郡改为府,知府亦称郡守。


官名,秦置,汉因之,俸二千石,掌治其郡。有丞,边郡又有长史,掌兵马,俸皆六百石。景帝中二年更名太守(见《汉书·百官公卿表》)。《后汉书·孔奋传》:“时陇西余贼隗茂等夜攻府舍,残杀郡守。”宋改郡为府,郡守改称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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