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勾押官
吏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宣徽院、三司、群牧司皆设,补正名后,理三年之选,可出为三班奉职。
吏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前,宣徽院、三司、群牧司皆设,补正名后,理三年之选,可出为三班奉职。
官名。唐德宗贞元二年(786)置为左武卫长官,一员,从二品,位大将军上,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神宗元丰(107
明朝卫所制度。南、北两京各卫之外的卫所总称。各统于都指挥使司、行都指挥使司或留守司。参见“卫”。
官名。秦置,属典客。入汉因之,初属少府,中属中尉,后属大鸿胪,有丞。主管诸郡设在京师之郡邸。东汉省,但令郎治之。官名,汉置,掌诸郡在京师之邸。有丞。初属少府,后属中尉,再后属大鸿胪。见《汉书·百官公卿
官名。简称河南司员外郎。①明清户部河南清吏司之副长官。佐郎中掌司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河南部员外郎设,一人,从五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员外郎一人。满洲司官初不分曹,随长官所派。后
①爵名。《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故有五行之官,是谓五官,实列受氏姓,封为上公,祀为贵神。”杜预注: “爵上公。”②秩位名。居三公上。据《周礼》,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八命,出封时加为九命,称上公。二
官名。十六国后赵石勒置,属大执法。《晋书·石勒载记下》: “署张班为左执法郎、孟卓为右执法郎,典定士族,副选举之任。”
官名。隋炀帝所置女官二十四掌之一,隶尚服局,置二员,从九品,与典玺佐司玺,掌内宫琮玺符节。宫中女官名。见“掌玺”。
官署名。金朝置。属宣徽院。掌正位閤门之禁及承奉宫中事务。设令、丞、局长领局事,秩从八品、从九品,宣宗兴定五年 (1221) 升从六品、从七品、正八品。辖有各殿位都监、同监数人及御直、内直共六十四员。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屯田司”。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十五人,每镇十五人,每协二人,每标二人,每营六人(炮队五人),正七品,协军校充,奏补。掌文牍缮录。军中佐官名。清末设于新军军、镇、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