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掌收发文书。分设于朝中与军中,朝中的为天朝典官,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军中的为各军典官,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官名,即将作大匠属下之令史,汉置,掌上章表报书记等。《后汉书·杨震传》:“樊丰等因乘舆在外,竞修第宅,震部掾离舒召大匠令史考校之,得丰等诈下诏书,具奏。”
宫名。金正大元年(公元1224年)置,秩从八品,掌仓廪之事。有副主廪为其副职。
①爵名。周朝官制士一级爵位的最低等。《礼记·主制》: “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诸侯之下士,视上农夫,禄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卿四大夫禄。”
官名,辽朝置,为南院都部署司副长官,佐南院都部署掌南院部族军民之事。见《辽史·百官志一》。官名。辽置,为南院都部署司的副主官。见“南院都部署司”。
官名。唐置,见“桂坊”。
官名。士曹长官。晋朝、南朝宋置。南朝宋七品。唐朝时为士曹参军事的省称。宋朝亦置。参见“士曹”。官名。北齐、唐、宋皆置,掌土功、公廨。见《新唐书·百官四下·王府官》。参看《隋书·百官中》、《宋史·职官六
官名。隋朝诸郡属员,位郡尉下、光初功曹上,视正九品。郡属吏名,隋代讳“中”字,隋初改郡中正为“郡正”。位在丞、尉之下。开皇三年(公元583年)罢郡,郡正亦废。参见“郡中正”。
官名。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见“军中典官”。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专管军中所需的绳索。
官名。清代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设拜达生,掌王府内的会计、保管、建筑、仪仗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