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船狱
官署名。汉代有都船狱。大约是造船工场附设的监狱,属中尉,设令及丞。汉代中央机关有监狱的甚多,都司空狱、若盧狱、都船狱之外,尚有官狱、暴室狱等,官是舂米工场,暴室是织染工场,似乎工场附监狱原是为囚禁工人的。但并无一般性的总监狱,其他罪人即任便分别交给这些监狱管押。见《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属中尉。《汉书·王嘉传》有“缚嘉载都船诏狱”的记载。都船狱大概是造船工场附设的监狱,原为囚禁工人而设,后来其他罪人均可于此拘押,以都船令丞主管之。东汉废。
官署名。汉代有都船狱。大约是造船工场附设的监狱,属中尉,设令及丞。汉代中央机关有监狱的甚多,都司空狱、若盧狱、都船狱之外,尚有官狱、暴室狱等,官是舂米工场,暴室是织染工场,似乎工场附监狱原是为囚禁工人的。但并无一般性的总监狱,其他罪人即任便分别交给这些监狱管押。见《历代职官表·历代职官简释》。
诏狱名。西汉武帝时置,属中尉。《汉书·王嘉传》有“缚嘉载都船诏狱”的记载。都船狱大概是造船工场附设的监狱,原为囚禁工人而设,后来其他罪人均可于此拘押,以都船令丞主管之。东汉废。
辽朝官立学校。掌教授黄龙府附近生员。始置于道宗清宁元年(1055),设博士、助教等职。
官署名。自汉末至隋称中尚方,唐称中尚署,掌宫内营造杂作;元称中尚监。详各条。见《通典·职官九·少府监·中尚署》、《元史·百官六·中尚监》。
官名。金置,《金史·河渠志》载: “泰和六年(公元1206年)尚书省以凡漕河所经之地州府官衔内皆带提控漕河事;县官则带管勾漕河事。俾催检纲运,营护堤岸。为府三,……州十二,……县三十三”。
官署名。南宋高宗建炎三年 (1129) 置,属尚书都司,掌榷货务都茶场之事。后罢,其事归户部正副长官兼领。孝宗乾道六年 (1170) 复置,仍属尚书都司。
官名。西汉置,属执金吾。秩六百石,有丞。皇帝车驾出,掌清道;还,持麾至宫门,宫门乃开。东汉省。官名,车驾出时掌清道,还时持麾至宫门,宫门乃开。详“式道候”条。
吏员名。宋置,属殿中省尚辇局,员额二人,与典库共同管理库藏之事。
枢密直学士简称。
唐中宗时,安乐公主、太平公主等,皆开府而主府;其官多出屠贩,纳钱售官,降墨敕叙封授之,因此,号称斜封官。见《唐书·安乐公主传》。
官名。简称巡按。明清都察院专差御史之一。明洪武十年(1377)始派监察御史出巡地方。以后定制北直隶设二人,南直隶三人,宣、大一人,辽东一人,甘肃一人,十三省各一人。监察御史虽官仅七品,但出为巡按,名曰
官名。见“左右武伯中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