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转运盐使
官名。元明清置,为都转运盐使司的主官,见“都转运盐使司”。
官名。元明清置,为都转运盐使司的主官,见“都转运盐使司”。
官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置,为南外都水丞司长官。哲宗元祐五年(1090),令以三年为一任。徽宗宣和三年(1121)罢。南宋高宗绍兴九年(1139)复置,于应天府置司。十年,都水事
官名。隋朝十二卫大将军之一,置一员,正三品,总府事,并统诸鹰扬府。唐朝沿置,掌宫禁宿卫,凡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分配之。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
指小官,小官称末班。见《称谓录》。
官名,掌管捕鱼。《唐六典·河渠署》:“长上鱼师十人,短番鱼师一百二十人,明资鱼师一百二十人。”鱼师,也写作“渔师”。参看“渔师”条。
官名。南朝梁置,为朝廷派驻诸州监察政务的官员,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即“典制清吏司郎中”。
1、王名。商、周时国君称王,如纣王、幽王、文王、武王等。战国时诸侯国国君称王,如秦王、赵王、魏王、韩王、楚王、齐王等。到秦末楚汉相争时,臣下对楚霸王项羽和汉王刘邦皆称大王。《史记·项羽本纪》:“今沛公
官名,汉置。1、将帅府置此官,掌参谋应对等事。2、郡县的属吏,其职为长官所使。3、守陵庙之官,掌年节四时的祭祀;位低于陵令。《后汉书·四王三侯列传》:“十八年,立考侯、康侯庙,比园陵,置啬夫。诏零陵郡
官名。北宋前期置,见“膳部司”。
官名,东汉置,为王侯属官,掌佐园陵啬夫祭祀和征求。《后汉书·城阳恭王祉传》:“诏零陵郡奉祠节侯、戴侯庙,以四时及腊岁五祠焉。置啬夫佐吏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