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丞
掌酒之官。《通典·职官七·光禄卿》:“晋有酒丞一人;齐食官局有酒吏;梁曰酒库丞;北齐有清漳令丞,主酒;后周如古周之制,隋曰良醖署,令丞各一人,大唐因之。”
掌酒之官。《通典·职官七·光禄卿》:“晋有酒丞一人;齐食官局有酒吏;梁曰酒库丞;北齐有清漳令丞,主酒;后周如古周之制,隋曰良醖署,令丞各一人,大唐因之。”
官署名。明朝置,为内府制备弹弓泥弹之所。设掌房一员,佥书数员。所制泥弹分轻重大小,各以黄布作袋盛贮,以供皇帝之用。宫廷祗应机构。明置,专备弹弓。所用泥弹,大小轻重,各有等第,以黄布作袋盛之。设掌房一人
此言官位官秩比公。公是汉朝最高级的官,西汉时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东汉时太傅为上公,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其俸月谷三百五十斛(石)。“比公”,言其官俸比公。《后汉书·百官一》:“比公者四:第一大将
① 西汉加官名号,加之者得常侍从皇帝左右,职甚亲近。有中常侍、骑常侍、常侍骑、武骑常侍、常侍郎等名目,泛称常侍。② 中常侍、内常侍等宦官的简称。详见各条。③散骑常侍、散骑中常侍、通直散骑常侍、员外散骑
官名。即掖庭令。官名,金朝置。为掖庭局长官,正九品,掌皇后官事务。见《金史·百官二》。
官名。三国魏置,《三国职官表》说:“戏马无考,疑亦台观之名。秩三百石,第九品,属钩盾令。”
官名。辽穆宗时,以耶律速撒任霸、济、祥、顺、圣五州都总管。
官名。回鹘黠戛斯官,居宰相、都督下,第三等,置十人,皆典兵。
官名。明初内府神宫监、尚宝监、内官监等以监为名的宦官衙门皆置,各一人,从四品。后渐革。
原指代理暂任或试充某官职。至清朝,始将署某职作为官名之一种,以表示尚未实授之官职,如署笔帖式、署亲军校等。
官名。北宋神宗元丰元年(1078)置,掌大理寺狱。五年新官制行,改为大理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