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铅伯克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采铅之事。和阗所属之克里雅城设一人。秩五品。
官名。清朝新疆回部官员之一。掌理采铅之事。和阗所属之克里雅城设一人。秩五品。
官名。唐代宗时始置,主客省,接待四方奏计及外族使者。五代沿置。宋初用为横行武官阶,太祖乾德二年(964)定为视三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为职事官,员二人,从五品,为客省长官,掌契丹、
官名。北周置。亦称太子宫尹、宫尹下大夫。掌辅佐太子,一说即詹事之任。元善任职时,每执经以教太子。正四命。下设小宫尹上士、宫尹中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名。北周置,为太子属官,秩正四命
“将作司”长官。元末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三品。明太祖洪武元年(1368)随本司罢。
官名。清朝三等出使大臣之属官,正五品。佐出使大臣办理交涉事务。参见“参赞”。
官署名。或名提举坑冶司。宋朝置,掌收山泽之利,鼓铸泉货,以供国家之用,设提点坑冶铸钱公事等官领之。凡地利所入及铸钱,岁有定额,视其盈亏而行赏罚。参见“提点坑冶铸钱公事”。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边境关卡检查。《周礼·地官》:“司关,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每关下士二人,府一人,史二人,徒四人”,“掌国货之节以联门市,司货贿
官名。《周礼·秋官》属官有大行人、小行人,掌迎送接待宾客之礼。春秋战国各国多设行人,掌朝觐聘问,常任使者。秦、西汉初有行人令,为大行令(典客)属官,掌接待少数民族宾客。西汉诸侯国亦置行人,东汉省。十六
官名。辽北面官。掌监治五院部。
官署名。五代始置,属三司。宋因之,为三部勾院之一,设勾覆官、判官各一人,判官以京朝官充任,掌勾稽天下所申金谷等物出纳帐籍,以察其差殊。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随三司废。
见“军巡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