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里正

里正

官名。春秋战国置,为一里之长。主里政,检举善恶。秦及西汉沿置。东汉又称里魁。北魏亦置,管理京师诸坊内事务,每坊内有七、八百户或千户以上,设里正一人,下有二吏; 原为流外四品,宣武帝时为流外勋品。北齐沿置,每坊有里正二人,里吏二人;里吏不常置,尚有隅老四人。隋朝五家为保,保五为闾,皆有正; 畿外则置里正,以比闾正。唐朝因之,百户为里,置里正一人,五里为乡,置耆老一人。里正掌按比户口、课植农桑、检查非法、催办赋役。一般由县司选勋官六品以下及白丁清平强干者充任。宋朝里正负责督催赋税,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故演变为乡役名。太宗淳化五年(994)规定差乡村第一等户轮充。仁宗至和二年(1055)废。神宗实行保甲法后,保正亦称里正。金、元亦为差役名目。金置里正,按比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村设主首,助里正禁察非法之事。里正由富民出钱雇募强壮可信任者充当,每任一年。元朝分置乡、都二级。乡设里正,都设主首,负责催办差税和地方治安。有些地方,里正专管催办钱粮,主首供应杂事。里正、主首均在应役诸色人户中轮流差充。至明朝改为里长。


古代乡里小吏,春秋时八十户为一里,以有治事才能者为里正。秦汉百家为里,里置里正,也称里典、里魁。晋和南朝改称里吏。北魏、北齐、隋、唐、宋皆置,仍称里正。宋以里正、户长等督赋税;宋太宗淳化五年始令各县以一等户为里正,二等户为户长。金、元也设里正,明称里长。见《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什一行而颂声作矣”注:《宋史·食货志上五》、《文献通考·职役一》。

猜你喜欢

  • 户官

    官名。郑成功所设六官之一。参见“六官”。

  • 推勘院

    官署名。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凡皇帝降诏遣官推勘狱事则置,结案后即罢。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宋代自神宗以后,常由中书派定官员临时组成审判机构来审问判决案件,此种机构称为推勘院。结案后即行撤销。参见“制

  • 东路行军都统所

    即“东征都统所”。

  • 上庠

    相传唐虞时所置高等教育机构。相当于周朝的“太学”。《礼记·王制》:“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郑玄注: 上庠,“上学也”。

  • 场师

    官名。春秋战国置。掌管理场圃。《孟子·告子上》:“今有场师,舍其梧槚,养其樲棘,则为贱场师焉。”焦循注: “场师,治场圃者。场以治谷; 圃,园也。梧桐槚梓皆木名; 樲棘,小棘,所谓酸枣也。言此以喻人,

  • 公氏

    指“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公爵。《汉书·王莽传》:“公氏作牧,侯氏卒正,伯氏连率,子氏属令,男氏属长,皆世其官。”

  • 行宫总管

    官名。清制于各行宫均置总管管理:热河行宫位于承德,康熙四十二年(公元1703年)建成,设正副总管各一人,辖苑丞、苑副各四人,千总、委署千总四十六人;汤泉行宫,位于北京西郊小汤山,康熙五十四年(公元17

  • 丞相军议掾

    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掌议论军事。《三国志·魏书·高堂隆传》:“建安十八年,太祖召为丞相军议掾。”

  • 奉特旨

    明制内阁大学士及吏部尚书等高级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命者,称为奉特旨。

  • 右御卫将军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置,为十二卫将军之一,置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总府事。唐初沿置,高祖武德五年 (622) 改右领军卫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