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古代官职>金紫

金紫

①指“金印紫绶”。②“金紫光禄大夫”省称。


(1) 金印紫绶的省称。汉制,相国、丞相、均金印紫绶。魏晋以后,左右光禄大夫、光禄大夫,皆银章青绶。其声望高者,诏加金章紫绶,称之为金紫光禄大夫。(2) 金鱼袋与紫衣的省称。唐宋官衔,往往有赐紫金鱼袋之名。《新唐书·车服志》说:“自是百官赏绯、紫,必兼鱼袋,谓之章服。当时服朱紫、佩鱼者众矣。”

猜你喜欢

  • 曾祝

    官名。掌祭祝。《穆天子传》:“南面立于寒下,曾祝佐之。”唐杜甫《奉同部给事汤东灵湫》:“鲛人献微绡,曾祝沉豪牛。”笺:“曾祝沉牛以为牲也。”

  • 太孙詹事

    官名。《南齐书·郁林王纪》:“太孙詹事沈文季为护军将军”。当时因皇太子早逝,立皇太孙为储君,居东宫。故东宫官属皆冠“太孙”名。职掌同“太子詹事”。

  • 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使

    官名。见“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

  • 功论郎

    官名。南朝宋始置,为尚书省功论曹长官。亦称功论郎中。南齐、梁、陈沿置。宋六品,梁五班,陈四品,秩六百石。资深者称侍郎,梁六班。参见“功论曹”。

  • 掌所事云麾使

    见“云麾使”。

  • 邮务佐

    邮务人员职名。见“邮政总局”。

  • 全国度量衡局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掌划一全国度量衡事宜。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十四日公布的《全国度量衡局组织条例》规定,对于各省和直辖于行政院的市所设度量衡检定所有指挥监督之权,并应分期

  • 通商事务官

    也称商务官,为驻外使馆员,有时由领事兼,有时单设,掌管有关商民和贸易事。如清代驻外使馆有商务委员一人,即属此类。见《清史稿·职官六·外务部·二等出使大臣》。

  • 墨曹参军、行参军

    官名。见“公府墨曹”。

  • 奏事给事

    官名。北魏置。《丘哲妻鲜于仲儿墓志》: “(丘哲系)故乞银曹、比和真曹、迄纥曹四曹尚书, 奏事给事, 洛州刺史, 河南河阴使君之长子。”参见“给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