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清末邮传部副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二品,特简。佐尚书总理部务。宣统三年(1909),左侍郎改副大臣,右侍郎裁。
官名。春秋时晋国置。掌膳羞之事的小吏。《韩非子·内储说上》:“(晋)文公之时,宰臣上炙而发绕之,文公召宰人而谯之”。
明清时生员名目之一,即附学生员的简称。明初凡生员均食廪米,其后增广名额,增广者不食廪米,因此生员始有康生、增生之分,后在增生之外再增名额,称为附生。清沿明制,初入府州县学的生员均称附生,以后经岁、科两
审判机构名。清末置,由大理院民科主管,掌理不服各省高等审判厅判决的上诉案件。
官名。明永乐(1403—1424)时迁都北京,于南京官置,二人,从七品,仍掌司言责,纠劾百官,稽察南京户部,并以一人管理后湖黄册库。
官署名。金朝在各府镇置都军司,掌军率差役,巡捕盗贼,总判军事,并与录事同管城隍。见《金史·百官三》。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考功司长官,员一人,以带职朝官或无职事朝官充任,掌覆太常拟谥及幕职州县官、流外官较考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考功复置郎中、员外郎,遂罢。
官名,西汉置,或说掌制陶瓦。属少府,有丞。东汉省。官名,西汉置,属少府,掌囚徒罪犯。《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左弋、居室、甘泉居室、
监狱名。梁置,《梁书·武帝纪》:“天监五年(公元506年)夏四月甲寅,初立诏狱。诏建康县置三官,与廷尉三官分掌狱事,号建康为南狱,廷尉为北狱。”
工徒的编制名。西汉时将作大匠所属工徒(工程兵)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每校置令和丞各一人,掌督帅工徒修建宫室陵墓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