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信寺少卿
官名。元置,为长信寺的佐官。见“长信寺”。
官名。元置,为长信寺的佐官。见“长信寺”。
官名。即少府少监,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 改,中宗神龙元年 (705) 复为名府少监。参见“少府少监”。官名。见“尚方监”。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三品,掌太子鞍辔弓矢等物,隶詹事院、储政院。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置。三十一年,改宫正司。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复为府正司。武宗至大四年(1311)罢。仁宗延祐四年(131
官名。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1)置。《魏书·杨播传》: “(杨椿)转授宫舆曹少卿,加给事中。”太和十七年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名。清朝侍卫中之第一等。武职正二品。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顺治元年 (1644)定制: 每旗二十人,共六十人。雍正五年 (1727) 始定,武进士一甲一名得授为此职
官名。东汉末年所置四中郎将之一,帅师征伐,时以卢植任之。魏晋南北朝沿置,地位重要,多有较固定的辖区和治所。西晋时多镇邺,东晋及南朝常兼徐、兖等州刺史,或持节,都督徐、兖、幽、并等州军事,银印青绶。南朝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设。掌北京采木人三千于永平路马城县(今河北滦县南)屯田事。隶大司农司。秩从三品。置达鲁花赤、总管、同知各一员。下辖昌国、济民、丰赡三署,各置署令、署丞一员。官署名
官署名。宋真宗大中祥符二年(1009)置,掌审查京城刑狱案件。凡御史台、开封府及其他刑禁机构所判徒刑以上案件,须及时上报该司,审理不当或积压者,许据情节驳奏。设纠察在京刑狱官,以两制以上充任。神宗元丰
宋朝“入内内侍省”简称。
见“大都等路民佃提领所”。
官名。明朝皇宫诸门及各王府门官皆置,以宦官充任。皇宫各门置一人,从四品,王府一人,从六品,佐门正司晨昏启闭,关防出入。后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