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西市令
官名。西汉置于长安西市,属京兆尹。主管市政。新莽以长安为常安,东市称京,西市称畿。西市令为五均司市师。西汉秩比千石,东汉为六百石。
官名,西汉置,掌市政及市场贸易,属京兆尹,西汉秩比千石,东汉六百石。参看“东市令”条。
官名。西汉置于长安西市,属京兆尹。主管市政。新莽以长安为常安,东市称京,西市称畿。西市令为五均司市师。西汉秩比千石,东汉为六百石。
官名,西汉置,掌市政及市场贸易,属京兆尹,西汉秩比千石,东汉六百石。参看“东市令”条。
官署名。宋朝置,掌有关道教之事。初隶鸿胪寺,徽宗政和六年 (1116) 改隶秘书省。分左衔、右衔两院,各设道录领之。
官名。南诏官,中府副将。
官署名。西汉属少府。蜀郡、广汉郡、泰山奉高、济南东平陵、南阳宛、颍川阳翟、河南郡、河内郡、怀县等处均置,各有专业分工,如制造兵器、日用器物或手工艺品。元帝时蜀郡、广汉郡工官制作金银器,一岁费用达五百万
官名。唐朝十六卫大将军之一,高宗龙朔二年 (662) 改左屯卫大将军而置,一员,正三品,德宗贞元二年 (786) 置上将军以前为左威卫长官,与右威卫大将军同掌宫禁宿卫,督其属翊府之翊卫、外府熊渠番上者
学校名。隋朝置为国子学之一,设博士一人,掌教授学。唐初废。高宗显庆元年(656)复置,三年又废,以博士以下隶太史局。龙朔二年(662)复置,属国子监。设博士二人,从九品下; 助教一人。掌教八品以下官子
官署名。简称精膳司。明清礼部四司之一。掌宴飨、牲豆、酒膳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膳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南京礼部精膳清吏司亦设郎中一人。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二
官名。南诏官,主刑,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
官名。① 《周礼》天官属官。下士爵。《周礼·天官》: 掌舍“掌王之会同之舍,设梐枑再重,设车宫辕门,为坛壝宫棘门,为帷宫役旌门。无宫,则共人门。凡舍之事则掌之。”② 小吏。宋朝三馆置。一人。掌有关细务
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掌之一,属尚服局。员二人,从九品,为司仗、典仗之佐。协掌朝贺时帅女官擎执仪仗之事。唐改正八品。宋、金、明悉如唐制。女官名。唐、金皆置此官,正八品,掌仗卫兵器等事。见《
官名。①即“趣马”。商、周朝皆置。商朝走马职掌不详。周朝走马掌养马。其长称师,地位较高,位近师氏。左走马、右走马次之。亦有地位很低下者,可与物品一起用于赏赐。② 《周礼》官名。《周礼·夏官 ·司马》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