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洪达
官名。突厥官,西突厥处罗可汗置,与俟发评议国事; 阿史那氏别部置,二十八等官之一,世袭其官而无员限。
官名。突厥官,西突厥处罗可汗置,与俟发评议国事; 阿史那氏别部置,二十八等官之一,世袭其官而无员限。
即“河南尹丞”。
官署名。明清六科之一。明洪武六年(1373)置。设给事中二人。初隶承敕监,后改隶通政司。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四人。南京工科亦设给事中一人。永乐(1403—1424)中六科
官名。西汉置,掌皇宫黄门之内诸伺应杂事,持兵器宿卫宫殿,为服役于宫廷中的低级宦官。名义上隶属少府,无定员。东汉宦官专权,其职任稍重,位次小黄门。魏、晋沿置,隶属不详。东晋南朝省。十六国汉(前赵)、南燕
官署名。元朝地方统军机构。设于世祖中统三年 (1262) 十月,置府成都,分府潼川,掌成都、潼川和吐蕃境内诸军。设都元帅、右副元帅、左副元帅、元帅等职。至元五年 (1268),改为西川统军司。
官名。即尚书左丞,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 复名尚书左丞。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62年)改左右丞为左右肃机,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正式编制外添置之官。魏晋南北朝或置,初无员额,后亦定员。多用以安置退免臣僚,无实际职事。唐高宗永徽五年(654)亦置,中宗神龙(705—707)以后大增,玄宗开元二年(714)悉罢,唯皇亲及有战功者特
官名。清朝内务府三旗包衣护军营掌治营务之副长官。康熙十六年(1677)设。时为长官。额定每旗五人,共十五人。从三品。雍正元年(1723)设包衣护军统领之后,为其副。
官名。① 西周置为武官。《尚书·周书·牧誓》:“王曰: ‘嗟,我友邦冢君、御事、司徒、司马、司空、亚旅、师氏、千夫长、百夫长。’”孔颖达疏:“《周礼》二千五百人为师,师帅皆中大夫”,“孔以师虽二千五百
出任官职者的谦辞。《左传·成公二年》:摄官承乏。”
官名。唐太宗贞观元年(627)置,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名掌冶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