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副
官名。东晋、南北朝置,为队主副贰。北魏初为比视官,犯谴不得当刑,孝明帝时依中正之例,方可当刑。北齐左、右卫置,从七品; 太子二卫所置为从八品。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十二卫诸鹰扬府皆置,为队正之副。唐朝十六卫之亲卫、勋卫、翊卫各置二十员,正七品下; 诸卫折冲都尉府各置二十员,从九品下; 左右羽林军翊卫中郎将府亦置二十员; 亲王府亦置,从九品下。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南宋时置为民兵统兵官。
武官名。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置,为队正的副职。唐沿置,亦称副队正,秩从九品下。参见“队正”。
官名。东晋、南北朝置,为队主副贰。北魏初为比视官,犯谴不得当刑,孝明帝时依中正之例,方可当刑。北齐左、右卫置,从七品; 太子二卫所置为从八品。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十二卫诸鹰扬府皆置,为队正之副。唐朝十六卫之亲卫、勋卫、翊卫各置二十员,正七品下; 诸卫折冲都尉府各置二十员,从九品下; 左右羽林军翊卫中郎将府亦置二十员; 亲王府亦置,从九品下。宋朝存其名而罕除授。南宋时置为民兵统兵官。
武官名。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置,为队正的副职。唐沿置,亦称副队正,秩从九品下。参见“队正”。
太平天国后期在“王”下陆续增设的“六等爵”之一。由“安王”演变而成。1856年,杨韦事件后,翼王石达开入京辅政,天王洪秀全封其长兄洪仁发为安王,以挟制石达开。后因翼王出走及朝臣反对,改为“天安”,始有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政司所属三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军制司,宣统二年(1910)随司併入海军部。三年,改属军政司。掌承办海军各类炮械的试验、修改、购买、保存、销发,以及枪炮、鱼雷员弁的补官、任职事
官名。①相传为西周天子执政三官之一。《礼记·王制》: “百官各以其成,质以三官。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以百官之成质于天子。”②春秋战国宋、楚、齐、邾等国掌管军政的高级官员。常省称“司马”。宋国初为大夫
官署名。民国十七年十月置,为国民政府五院之一,是全国最高司法机关。有管理司法审判,行政审判的职权。其组织分司法行政部、最高法院、行政法院及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设秘书、参事两处。长官称院长、副院长,由国民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工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
官名。十六国南凉置。时秃发鸟孤自称大都督、大将军、大单于、西平王,置大都督府,以此职领大都督府、王国事务,主持政权日常事务,实际取权类似录尚书事。秃发傉檩曾以车骑大将军为之。
古代考试方法。皇帝或主考官的提问叫策问,应试者的回答叫对策。汉朝皇帝以政事经义为题征询臣下意见,或以其文辞定高下,作为选拔官吏的一种方法。南朝宋明帝泰始中(465—471)规定,策试“秀孝”五条问题,
官名。春秋时郑国置。掌通讯联络。《左传·文公十七年》: “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以告赵宣子。”杜预注:“执讯,通讯问之官。”孔颖达疏:“使执讯,使之行适晋也。与之书,与此执讯书,令持以告宣子。”官名。
签书枢密院事省称。
军事机关名,隋朝置,掌侍卫左右及宿卫,供御兵仗。其官有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并各置长史、司马、录事、参军事等官,属下有仓曹、兵曹、铠曹。见《隋书·百官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