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官
仅表示官员级别而无实际职务的官,即“散官”,见该条。
仅表示官员级别而无实际职务的官,即“散官”,见该条。
汉朝宫中女官名号,秩视二百石。女官名,也是皇帝的妃子之一,汉元帝始置,为“增级十四”中的第十三级,俸二百石。详“保林”条。见《汉书·外戚传上》。
法部内部机构。清末置,掌审定编纂民事、刑事统计年报事项。设官有总办、总纂、提调、帮办各一人。
官名。清朝刑部督捕清吏司副长官。简称督捕司员外郎。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洲一人,从五品。佐郎中掌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于右监门府置,六十员,正六品,与左门尉同掌宫城门禁守卫等。
官名。掌造砚,九品。宋代欧阳修《文忠集·试笔南唐砚》:“当南唐有国时,于歙州置砚务,选工之善者,命以九品之服,月有俸廪之给,号砚务官,岁为官造砚有数。”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宫门监置,太子宫门局长官,置二员,从六品下,掌东宫宫门管钥。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辽朝太子宫门局沿置。参见“宫门局”
隋炀帝封孔子的后裔为绍圣侯。见《历代职官简释·绍圣侯》。
官署名。辽为南面官署,统领东京政事及部分军政,治东京 (今辽宁辽阳)。会同元年(938),太宗改南京为东京,始置。宋太祖建隆元年(960),因亲征泽、潞置,以枢密使任留守。其后,皇帝出巡或亲征,皆置,
官名。春秋时卫国置。或说为家宰。《左传·隐公四年》:“卫人使右宰丑涖杀州吁于濮。”杨伯峻注:“右宰,卫国官名,襄十四年传有右宰穀。古卿大夫有家臣,家臣之长曰宰。”官名。春秋时卫国有此官,掌佐国君;世居
官名。北齐置,太子司藏署次官,流外。隋朝沿置,员三人。唐朝员二人,从九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