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福宫卫候司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七月,掌控鹤士。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改为卫候直都指挥使司。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1294)七月,掌控鹤士。成宗大德十一年(1307),改为卫候直都指挥使司。
官名。《礼记·祭统》:“胞者,肉吏之贱者也。”胞人掌宰割,以供应宫内的肉食。其主管为长及丞。隶属于少府。
官名。明清刑科之副长官。佐都给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设左、右各一人,秩从八品。永乐中(1403—1424)改为从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定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1665)裁。
即公元938年后辽之“南京留守”。
捐官之执照。清制,凡由捐纳而得官位者,由吏部发一执照,以为凭证。亦称“部照”。
①官制用语。即以他官兼代某职,称判某职或判某职事。始于北齐。如以银青光禄大夫判祠部尚书事,仪同开府行参军判集书省事等。唐、五代以高官兼掌低职曰判,如以尚书判三司户部、度支事。宋初,二品官领三品州、三品
官名。为锦衣卫长官。明成祖夺取皇位后,特命纪纲为锦衣卫指挥使,令典亲军,兼管巡察缉捕,为皇帝心腹。见《明史·兵志一》、《续文献通考·兵六·禁卫兵》。官名。明置,为锦衣卫指挥使司的长官,见“锦衣卫”。
官名。隋置,掌署内各项行政事务。
官署名。元朝置。始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1277),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秩正八品。隶工部。置提领、大使、副使各一员。元代工部所属机构。至元十三年(公元1276年)置,秩正八品、掌京城内外营造木石等事
官名。三国魏分尚方令置,七品; 西晋沿置,东晋复并一尚方令; 皆隶少府。南朝梁、北齐置为中尚方署长官。隋朝因置,改名内尚方令,隶少府监。唐朝复名中尚方令,武则天垂拱元年 (685)除方字为中尚令。参见
官名。其职掌有二说。一说主军中狱事。据《汉书·杜延年传》颜师古注引如淳曰,汉律,营军司空、军中司空各二人。一说据《淮南子·兵略训》高诱注,以为主行军工程之官。官名,汉置,为军中狱官,掌刑法。《汉书·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