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殿书院学士知院事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以宰相一人为学士者充任。
官名。唐朝中书省集贤殿书院置,以宰相一人为学士者充任。
官名。明置,掌治理河道。由尚书、侍郎、都御史等官担任。见《明史·职官二·都察院》。
官名。同“太士”。① 神职官员。一说殷朝置。《礼记·曲礼下》: “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祝、大史、大士、大卜”。郑玄注: “此盖殷时制也”,“大士以神仕者”。孔颖达疏: “主神之士。”②
官名。清朝太常寺之属官。掌管社稷坛门钥、守卫、值宿之事。朔望则奉香行礼,祀日则守门以司其启闭出入。额设五人,五品一人,六品四人,均以满员充任。五品尉员缺以六品尉序升,六品尉员缺由吏部牒八旗选送补授。官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于审刑司置,一人,正六品。掌审理刑狱之事。十九年罢。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夏税。
官署名。南朝梁、陈置,隶大长秋。光禄卿下别有暴室令。官署名。梁置,属长秋寺。其职掌见“暴室丞”。
见“提举保甲司”。
官名。①突厥阿史那氏别部大臣之一,世袭其官而无员限。西突厥沙钵罗咥利失可汗右五弩失毕部置五大俟斤,居碎叶面; 贺鲁沙钵罗可汗弩失毕置五俟斤,以阿悉结阙俟介最盛强。②奚五部每部之帅,置一人。
服饰名。清朝官服之一。其长及股,其袖端平,对襟,罩于袍外,俗称“外套”。官员用之,有朝褂、行褂、常服褂之别。所用颜色,多为石青,绀色(黑中透红),乾隆(1736—1795)中尚玫瑰紫,嘉庆(1796—
明初户部分司之制。洪武六年(1373)于户部下置,一科、二科、三科、四科、总科共五科。每科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唯总科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八年,因事务繁剧,每科设尚书、侍郎各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