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笔帖式
官名。清朝笔帖式之一种。即指定员之外所设者,如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设有。详见“笔帖式”。
官名。清朝笔帖式之一种。即指定员之外所设者,如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设有。详见“笔帖式”。
官名。北魏等置,从六品上,为中军将军的属官。见《魏书·官氏志》。
官署名。明朝于内廷之中设,掌收进章奏题本,发下圣旨御批。设掌房十员,俱以宦官为之。文书房后来成为内廷宦官升转要职的必由之阶,凡升司礼监秉笔太监、随堂太监者,必由文书房出。明代宦官衙门司礼监的附属机关。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属南大王院,掌南大王院部族兵马之政令。设详稳等职。官名,辽朝置,为南大王院所属机关,掌南院部族军马之政令。其官有南院详稳、南院都监、南院将军、南院小将军。见《辽史·百官志一》。
官名。即“司仓参军事”。官名。也称司仓参军事,唐代州设此官,掌租调、公廨、仓库等仓谷事物。唐制,在卫府称仓曹参军,在州称司仓参军,在县为司仓。见《新唐书·百官四上、下》、参看“仓曹”条。
官名。三国魏置。《三国志·毋丘俭传》裴松之注引《魏书》:“太和(227—233)中,(文钦)为五营校督,出为牙门将。”一说五营即北军中候所监北军五营。官名,三国魏置,掌统五营兵。《三国志·魏书·毋丘俭
官名。突厥置,是突厥语的音译,亦作“吐屯”。世袭,无员限。《周书·突厥传》:“大官有叶护,次设,次特勤,次俟利发,次吐屯发,及余小官凡二十八等,皆世为之。”
“五官中郎将”的省称。五官将是五官中郎将的省称,俸二千石,主五官郎,掌值班宿卫,出充车骑。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国志·魏书·吴质传》:“吴质,济阴人。”注:“《魏略》曰:质字季重,以才学通博,为五
官署名。蒙古国置,管辖阿母河以西各地行政事务。太宗时,始置行政官。宪宗时用行省名。旭烈兀西征期间,行省受其节制。元世祖即位后,阿母河以西委付旭烈兀管辖,行省废。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 新置散职八尉之一,正八品。武散官名。隋炀帝时置,秩正八品。
同“修媛”,见“修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