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磨案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大理寺右治狱置,掌驱磨两推官钱、官物、文书。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大理寺右治狱置,掌驱磨两推官钱、官物、文书。
即“哈思呼额尔吉哈福布勒哈番”。
官名。 战国齐置。 主管陶质量器制作。《古陶琐萃》第一册第六页: “王卒左甘里攴。 ”
官名,辽朝置,为北院属官,佐北院枢密使掌兵机武铨群牧之政,凡契丹军马皆属之。见《辽史·百官志》,参看“知枢密院事”条。
见“戴琫”。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太医院。设于成宗大德九年(1305),掌皇帝巡幸时医药治疗。置达鲁花赤一员,大使二员,副使三员。
官名。北魏始置,东魏、西魏、北齐沿置。隋、唐行台尚书省置。皆一员,隋为视从四品;唐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为正四品下,诸道行台尚书省为从四品上。与右丞掌分司纠正省内。高祖武德五年至九年(622—626)间
官署名。唐朝御史台三院之一,为殿中侍御史之所,双日受事; 初入院者知左、右巡,纠察违头,分监京畿诸州兵,为务剧之任; 其年资深者则主东、西推,监太仓、左藏出纳及宫门内事。五代迄宋,御史台沿置,以殿中侍
官署名。即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为十二卫将军之一,置二员,从三品,佐大将军总府事。唐初沿置,高祖武德五年(622)改左领军卫将军。
见“都统”①。官名。为旗的长官。满族,蒙古、汉军每旗一人,为一品官,副都统每旗二人,为正二品官。掌管旗的户籍和军政。旗是满族民籍和军队相结合的编制。初为黄、白、红、蓝四旗,后来又增镶黄、镶白,镶红、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