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波大将军
官名。晋置。位在抚军大将军上,不开府非持节都督者,二品;开府位从公者,进为一品。不常置。
官名。晋置。位在抚军大将军上,不开府非持节都督者,二品;开府位从公者,进为一品。不常置。
书名。东汉郑玄撰。融合今、古文经义,对许慎《五经异义》加以辩驳。隋唐时附于《五经异义》书中,宋时与《五经异义》并佚。清《四库全书》有山西巡抚采进本《驳五经异义》一卷,或题宋王应麟编。清武亿校刊本、庄述
即奴婢。参见“僮”。
明代各粮区之长。由丁粮多之大户充任。负责本区田粮催征、经收、解运诸事宜。洪武四年(1371)始行于江浙,后复行于江西、福建、湖广等地。十年,令江南州县中纳粮万石以上之区,增设一名为副。其后渐有增至数名
?—前112西汉濮阳(今河南濮阳西南)人,字长孺。景帝时,以父任为太子洗马。武帝时为谒者。迁东海太守,治郡好清静,不细苛,有治绩。后召为主爵都尉,列于九卿。为人性倨,敢直谏,时称“汲直”。见武帝方召文
即“丹书铁契”。
①宋英宗年号(1064—1067)。凡四年。②元末徐寿辉年号(1351—1355)。凡五年。
1593—1640明四川永宁卫(今叙永)人。万历进士。崇祯元年(1628)任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招降郑芝龙,擢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兼广东巡抚。十年进兵部尚书,总理南畿、河南、山西、陕西、湖广、四
刑法术语。遵守并执行法令。《尉缭子·原官》:“守法稽断,臣下之节也。”
书名。明杨慎作。原为《丹铅余录》、《丹铅续录》、《丹铅摘录》三种,共四十二卷。后由慎门人梁佐删其重复,并为二十七卷,合成一集,故名总录。书中考据经传,辨论史实,颇为淹博,但也有考证疏失、论断错误之处,
1611—1693明末清初扬州如皋(今属江苏)人,字辟疆,自号巢民。先世本蒙古族。明末副贡生,与方以智、陈贞慧、侯方域合称四公子。与东林后裔往来密切。弘光立,受阮大铖之忌,险遭迫害。入清后不仕,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