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武人
武官名。宋代指因捕获“强恶盗贼”补授官职或得以升名、减年磨勘以上者,因守城补授官职而转官及减年磨勘者,因随军被赏而转官、减年磨勘者。
武官名。宋代指因捕获“强恶盗贼”补授官职或得以升名、减年磨勘以上者,因守城补授官职而转官及减年磨勘者,因随军被赏而转官、减年磨勘者。
官名。明清顺天府之属官。掌府事。明永乐十年(1412)设,一人,正四品。为府尹之佐贰,兼领学校。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汉官一人,亦为正四品。兼提督学政衔,乾隆五十八年(1793)停兼衔。另设学政
官署名。清末军咨处第四厅所属机构。宣统元年(1909)设。负责军事测绘。置局长一人,由第四厅厅长兼。辖三角、地形、制图三股。股长由第四厅各科长兼。三年,改属军咨府。
官名。明清道员之一。明景泰七年(1456)设,由广西按察司之分巡道兼管所属盐课司。其后山西、山东、浙江、福建、云南及延绥、固原等处,或由分巡道、兵备道兼管盐法,或专设道员管理盐法。清沿设。凡不设盐运使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夏官府吏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掌六勋之赏,以酬其功。正三命。下设司勋中士以佐其职。北周时,因征战不断,从军受勋者日众,故于司勋上士之上置中大夫、下大夫以掌
官名。南朝宋置,集曹长官,七品。常为“集曹行参军”省称。
即“也先”。
官名。亦称都水参军事。两晋、南北朝都水台属官。南朝梁天监七年(508)改都水台为太舟卿,遂省。北齐亦不置。隋初复置,员三十人,正九品上,后省。
一名樊。周畿内邑,春秋初属郑,后属晋。在今河南济源市西南。《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前635):晋侯朝王,王“与之阳樊、温、原、欑茅之田。 晋于是始启南阳”。参见“樊”。
周代铜矛之一种。车五兵之一。《考工记》曰,其柄长二丈,较夷矛短。
官署名。元代地方监察机构。设于元至元十四年(1277),置司潭州路(后改名天临路,今湖南长沙)。监治潭州、衡州、道州、永州、郴州、全州、宝庆、武冈、桂阳等路。设使、副使等,隶江南行台。二十八年,改为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