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野王
南朝陈吴郡吴(今江苏苏州)人,字希冯。梁时曾任太学博士。陈文帝时任撰史学士,宣帝时任国子博士,后主时任太子率更令领大著作、掌国史,知梁史事。著有《陈书》、《玉篇》、《舆地志》、《符瑞图》、《顾氏谱传》、《分野枢要》、《续洞冥纪》、《玄象表》等。又欲著《通史要略》、《国史纪传》,未就而卒。
顾野王
南朝陈吴郡吴(今江苏苏州)人,字希冯。梁时曾任太学博士。陈文帝时任撰史学士,宣帝时任国子博士,后主时任太子率更令领大著作、掌国史,知梁史事。著有《陈书》、《玉篇》、《舆地志》、《符瑞图》、《顾氏谱传》、《分野枢要》、《续洞冥纪》、《玄象表》等。又欲著《通史要略》、《国史纪传》,未就而卒。
顾野王
后(後)宋代司法机构之一。高宗、孝宗时,殿前司和侍卫马、步军司等三衙以及长江沿岸诸军,各设审讯狱讼机构,称为“后司”。狱讼皆由主帅判决,不经属官。光宗时,命熟悉法制的属官兼管。嘉定五年(1212),以
明代皇帝命中官传旨授官制度。成化时,始以内批授官,文武僧道得官者数千,时称传奉官。亲贵奸佞多依此植党营私。
在今辽宁大连市西海中,两岛南北相对(相距十里),故名。明崇祯中袁崇焕斩毛文龙于此。
书名。北宋曾公亮等撰。三十卷,又事目三卷。熙宁元年(1068)正月始修。公亮提举,吕公著、韩维、王安石、吴充修撰,孙觉、曾巩检讨。二年七月书成。起嘉祐八年(1063),止治平四年(1067)正月,凡四
唐代以三公、三师及六省、一台、九寺、三监、十四卫、东宫诸司、王府、公主邑司官及唐初天策上将府官员为京职事官。参见“京官”。
春秋时诸侯为和好而相会。《谷梁传·庄公二十七年》说齐桓公有“衣裳之会十有一”。
书名。清李虹若撰。八卷。李氏以《都门纪略》一书阅时已久,重加厘定删补,成是书。卷一记大清会典开载的官阶品级,京城诸衙署。卷二为应科鼎甲录,记有顺治至光绪九朝各科进士一甲前三名及二甲第一名名单。三至八卷
官名。东汉末孙策置,以张紘任之,与长史张昭并参谋议,地位很高,常一人随孙策征伐,一人主持留守事务。见《三国志·张紘传》裴骃注引《吴书》。
明万历六年(1578)分南城县之南城、蓝田二乡置。治今江西资溪县。属建昌府。1914年因与湖南省泸溪县同名,改名资溪县。
亦称圈占、圈田。清朝入关后掠夺近畿土地以分给王公贵族及八旗官兵的重大事件。为清初一大弊政。顺治元年(1644)十二月,清政府以解决大批入关人员生计为由,下令将近京地区无主荒地及明朝勋戚庄田予以圈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