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祭火神的供品。蒙古语音译。古代蒙古族信仰萨满教,火神是其崇拜的神祗之一,故有祭火的传统习俗。自佛教传入蒙古后,祭火之俗不变,仅加入佛教内容或由喇嘛诵经祭火。阿玛斯是其传统祭火供品之一,以黄油和大
清末新疆地方官员。原为游牧于帕米尔一带的柯尔克孜族千户长。光绪四年(1878),清政府将帕米尔地区的军政中心由郎库里移至木尔加木后,与千户长沙依木伯克一起被任命为当地行政长官,管辖喀拉库里、郎库里、木
见“苏克苏护河部”(1009页)。
书名。清钱大昕撰。4卷。分经、史、子、集4部,每部各为1卷,内再分子目若干。是作者鉴于《元史》不列艺文志一门,参照前史体例,取元人学者文士著述,录其都目,以补《元史》所未备之作。举凡元人著作之可传者,
见“萧令公墓志”(2003页)。
清代内蒙古土默特地区以所收租银购买粮米而充军需的土地。乾隆三十七年(1772),由土默特旗内拨出归化、萨拉齐、和林格尔、清水河、托克托五厅土地1590余顷出租,每年征收租银3500两,将所征租银交绥远
?—1632后金将领。先世本满洲,居佟佳,遂以地为氏。后移居抚顺。商贩为业,以赀雄一方。天命(1616—1626)初,见后金势盛,密输诚款,为明所察觉,入狱,寻潜逃出狱归附,太祖赐以宗女,号“施吾礼额
①见“多尔济”(848页)。 ②见“珠尔默特那木札勒”(1788页)。
见“旧老城”(523页)。
清代一种随旗行走、无固定职事的官员。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均有,其品秩高下、待遇厚薄参差不一。清代无实职而有爵俸,有职位却无实权者,原属“闲散世职”。其中有“不掌图记(印信)”的佐领(正四品武官)属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