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史
见“二十四史”(6页)。
见“二十四史”(6页)。
藏语称“尺巴”,即住持。藏传佛教较大寺院内之僧官。总管全寺经济、诵经、昂欠活佛请假等宗教行政事务。由各昂欠出代表、管家、干布、大僧官、吉哇等若干名,组成法台会议。法台有权改宗教派。如塔尔寺行政组织最高
约1102—约1162金将领。速频路星显河(今吉林延边布尔哈图河)人,后改隶曷懒路。女真族。乌延氏。猛安忽撒浑子。袭父猛安谋克,拜宁远大将军。天德二年(1150),授陈州防御使。贞元元年(1153),
见“不落夫家”(270页)。
唐羁縻府名。唐宪宗元喝三年(808),沙陀朱耶执宜率众万余人,骑3千,自甘州至灵州(治今宁夏灵武县西南)降唐。灵盐节度使范希朝将其安置于盐州(治今陕西定边),设阴山府(今内蒙古境),命执宜为府兵马使。
元代宣政院所辖地方官署名。简称“乌思藏宣慰使”。“乌思”指前藏;“藏”指后藏;“纳里速古鲁孙”意为阿里三路。相当今西藏地区。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改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佛教
?—1872清同治年间新疆回民起义首领。又名妥明,经名达吾提。陕西人(一说甘肃河州人)。回族。初在甘肃任阿訇。同治元年(1862)回民起义爆发后,曾游历宁夏金积堡、甘肃河湟,至新疆乌鲁木齐,被该地提督
见“虎儿文卫”(1385页)。
契丹部族名。辽太祖神册六年(921),以所俘※奚族民户所置,为太祖二十部之一。隶南府,置节度使统领,部族军属东北路兵马司(一作东北路女真兵马司)。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原为大昭寺商卓特巴。噶伦伊喜洛布汪曲逝世后,于光绪十八年(1892)暂署噶伦。二十九年(1903)革职,三十四年(1908),复被十三世达赖喇嘛起用。宣统元年(1909),
?—1232金大将。又作移剌蒲兀,或称蒲阿。契丹族。移剌(耶律)氏。少从军,以功由千户迁都统。被选充皇太子完颜守绪亲卫军总领。元光二年(1223),拥哀宗守绪即位,以功遥授同知睢州军州事,权枢密院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