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郎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壮、瑶等族婚俗。汉语称“入赘”。流行于广西各地,以边远山区为普遍,占当地结婚人数的三分之一至一半。与汉族“入赘”概念略有不同,汉族仅限于女家没有男儿,为延续后代,不得已才招郎入赘,入赘郎的地位低微,受鄙视;广西边远山区壮、瑶族无论家里有无男儿,其女均可招郎上门,实行女娶男嫁,婚礼由妻方主持,子女从妻姓,或从双姓,或一半从母姓,一半从父姓,对于妻方家产有同等继承权。上门郎与妻兄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同样受村人尊重。
《沃沮传》载其为北沃沮的别称。近世研究者认为,“置”可能为《三国志·毋丘俭传》中买沟之“买”字误书, “沟娄”为高句骊语,意为“城”;买沟娄,即买城,为北沃沮之首城,非北沃沮的总称,故址在今朝鲜咸镜北
清代改土归流后实行的一种具有军屯性质的兵戍制度。在云南全省分设汛、塘、关、哨、卡于险要山区,招募士兵戍守,驻防垦荒。仅在丽江县即设有18汛、71塘、25哨;中甸、维西两厅共设8汛、66塘。汛塘驻兵多半
见“康古六”(2101页)。
见“亦屯卫”(871页)。
明代西北羁縻卫之一。位于嘉峪关西,今甘肃玉门市一带。汉为敦煌郡地,晋隶晋昌郡,唐属瓜州。元因之,属沙州路。众为蒙古族。明永乐二年(1404),蒙古丞相苦术子塔力尼率部众500余人降,诏置赤斤蒙古千户所
见“德勒库尔萨满”(2523页)。
见“全宁路”(830页)。
见“固姑冠”(1431页)。
见“长白山”(365页)。
清末新疆地方官员。原为游牧于帕米尔一带的柯尔克孜族千户长。光绪四年(1878),清政府将帕米尔地区的军政中心由郎库里移至木尔加木后,与千户长沙依木伯克一起被任命为当地行政长官,管辖喀拉库里、郎库里、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