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轿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散。木棍皆用椎栗木和枫木,据说此木易腐烂,不再发枝,譬喻今后丧家吉祥不会再遭死丧之灾。有时架上用竹扎成蓬,糊白纸似轿。出丧后立即将轿砍成两节丢掉,将棺埋葬。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散。木棍皆用椎栗木和枫木,据说此木易腐烂,不再发枝,譬喻今后丧家吉祥不会再遭死丧之灾。有时架上用竹扎成蓬,糊白纸似轿。出丧后立即将轿砍成两节丢掉,将棺埋葬。
见“鹘里尀”(2452页)。
匈奴官名。冒顿单于(前209—前174年在位)始置,分左右。由异姓名族呼延氏、兰氏、须卜氏、丘林氏等贵族充任,其号世袭。位在谷蠡王之下,为单于辅政近臣,主断狱讼,当决轻重,裁处之案面报单于,无文簿记录
?—1675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萨尔图氏。先世居札鲁特,后徙居叶赫。天聪间,从围大凌河明军,征大同,破万全左卫,论功授都尉世职,赐“巴图鲁”号,授佐领兼参领。崇德三年(1638),任吏部理事官。顺
明郑时期在台湾所设“香界”。亦称“红线”。郑成功把荷兰殖民者逐出台湾后,大陆人民移居台湾日增,不断深入内山高山族地区侵垦,屡遭“番害”。永历年间后期,下令以土筑短垣为番界,土垣如卧牛,上砌红砖,故名。
见“哈烈”(1630页)。
见“巴达哈伤”(414页)。
?—1757卫拉特蒙古杜尔伯特部台吉。又作策凌蒙克。绰罗斯氏。达赖台什弟保伊勒登孙,汗※车凌从叔父。乾隆十八年(1753),为避准噶尔乱,与车凌、车凌乌巴什率众3千余户内附,受厚遇。获赏羊3千。次年入
1729—1796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族农民起义首领。又名吴世宁。湖南乾州(今吉首)平陇寨人。苗族。少年时读过私塾,习武艺,善骑射。颇受苗族农民敬重。乾隆六十年(1795),因不堪官吏和地主、高利贷剥削与
古代诸侯之间的集会、订盟。时以霸者为主,临时聚会于一地,按霸主意旨或共同利害,相与结盟。《史记·秦纪》桓公十年:“当是之时,楚霸,为会盟合诸侯”。清代利用此种形式,加强控制和监督各旗蒙古王公与群众,形
即“乌珠留若鞮单于”(3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