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
即“蒲昌海”(2319页)。
即“蒲昌海”(2319页)。
渤海王国官员。康王大嵩璘差其为进奉端午使,于唐元和二年(807)朝唐。因未经唐允放,自还,至潼关(在今陕西省潼关县[吴村]东北黄河南岸),为吏所捕,被押回京师长安(今陕西西安市)。
?—1712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弼齐噶岱子。康熙二十七年(1688),随从兄※善巴附清,驻牧哈噜纳山。诏发杀虎口仓粟赈所属贫户。三十年(1691),赴
1851—1927近代白族著名政治活动家和学者。字樾村,又字介庵,别号猿仙。晚年号石禅老人。云南剑川县向湖村人。出身于官僚和书香世家。祖父赵砺轩、父赵联元均为清朝光禄大夫,学识渊博,且以矿利至巨富。自
?—1788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库车人。清贝勒品级固山贝子※鄂对长子。乾隆二十三年(1758),清军征霍集占,克库车,授库车阿奇木伯克。二十四年,以办事敏练,获三品顶翎。次年,随父入觐。因偕沙雅尔,
明清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先世为宋末柿溪宣抚司宣抚使向克武。明宣德四年(1429),以宣抚使向仕金2子争夺继承权,置上下2峒长官司使分辖之。以向仲贵任下峒长官。嘉靖间(1522—1566),长官向国用奉
元代乌思藏地区万户之一。宣政院所辖乌思藏地方官职名。世祖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亦称释教总制院),命八思巴国师(后升号帝师)领院事,管理全国释教及吐蕃事务。二十五年(1288),总制院改名宣政院
俄籍卫拉特喇嘛。又译丹必扎拉参、嘉喇嘛、札喇嘛。自称为卫拉特蒙古辉特部台吉※阿睦尔撒纳之孙。1890年受沙俄派遣,到外蒙古科布多、乌里雅苏台一带活动,向杭达多尔济等蒙古上层鼓吹民族分裂、散布亲俄思想,
吐蕃奴隶社会中属民的称谓之一。在敦煌吐蕃古藏文文书中多有记载,为藏文“果纳”的义译。系对贵族以外的属民或平民,包括奴隶的统称。被视为赞普王族的臣仆,与吐蕃统治者集团成为吐蕃社会中对立的两大阶级。唐末奴
爵名。清宗室中爵秩之一。沿袭古代武散官之称。在※“清宗室十四等封爵”未定之前,有“入※八分”和“不入八分”之别;之后仍加“奉恩”者概入八分。崇德元年(1636),始立此爵,时初创九等封爵,以列第五,位
见“徒河州”(18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