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尔呼玛勒
清朝将领。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尔汉亲王※满珠习礼孙。初授二等台吉。康熙三十五年(1696),从亲王班第征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噶尔丹。五十六年(1717),随军防御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垣。五十九年(1721),击乌梁海,俘获甚多。雍正二年(1724),封辅国公。七年(1729),晋固山贝子。
清朝将领。蒙古科尔沁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尔汉亲王※满珠习礼孙。初授二等台吉。康熙三十五年(1696),从亲王班第征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噶尔丹。五十六年(1717),随军防御准噶尔部策妄阿拉布垣。五十九年(1721),击乌梁海,俘获甚多。雍正二年(1724),封辅国公。七年(1729),晋固山贝子。
党项首领、夏国王李德明第三妻。生子成嵬讹。德明死后,长妻卫慕氏所生子元昊袭位。夏广运元年(1034)卫慕氏被元昊毒死后,被立为太后,党项语音“兀泥”。
中亚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清代浩罕汗国四城之一。乾隆二十四年(1759),输诚内附清朝。光绪二年(1876),沙俄并吞浩罕后属于俄国。即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安集延。
鄂温克、鄂伦春语音译。亦译作“着”、“朱”等。含义有二:(1)家、家庭或同一个※撮罗子里的人,是对父系小家庭的称呼。一般以父母和子女两代人组成,少数包括三代人,最多的为四代人。男子中的长辈是家庭中的主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猷特哩卫。永乐六年(1408),与兀鲁罕河等八卫同时设立,卫治在前苏联马奇托瓦亚河(由忒河)入黑龙江处。
见“绥可”(1970页)。
?—1842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富察氏。中试翻译举人。嘉庆十二年(1807)考取笔帖式。自道光初,历任军机章京、知府、按察使。后任府尹。任内,奏请定茧税章程,被采纳。十四年(1834),奉命往浙江
见“和硕特东上旗”(1451页)。
1633—1719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富察氏。世居纳殷地方。顺治十四年(1657),由官学生授鼓厅笔帖式。康熙十五年(1676),迁礼部主事。二十年(1681),监督九江关税务,奏准由九江移关湖口
十六国时期西秦大臣。又作“童埿”。鲜卑乙旃氏。详见“乙旃”(3页)。
西夏语“太后”之汉译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