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林达
即“物林达”(1441页)。
即“物林达”(1441页)。
吐蕃大臣。赞普赤德祖赞(704—755年在位)时人。系吐蕃舅臣(即尚论)。赤德祖赞死后,子赤松德赞嗣位,年幼,他掌握吐蕃实权,反对佛教,推崇本教,毁卡查及珍桑神殿,将大昭寺当作屠宰场,亵渎佛教,流放僧
?—1819清代临安反封建领主起义首领。哈尼族。※高罗衣侄。嘉庆二十二年(1817),高罗衣起义失败被杀后,他于次年六月复称王,与随高罗衣举事失败脱险的副军师马哈扎结合,率众再度起义。聚哈尼、彝族50
见“鬓睹”(2588页)。
佛教称谓。梵文音译,意为“乞士”(即靠乞食为生),又有“破烦恼”、“出家人”、“净持戒”、“怖魔”之意。蒙古称其为第雅齐。指出家学佛受具足戒之男僧。坚持守清净戒律。要举行简单而神圣的仪式受比丘戒,取得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孛散。居蒲与路挟懑河(今嫩江东支流乌裕尔河一支流)、上京拔卢古河(今拉林河支流忙牛河中游)、乙离骨岭(今朝鲜镜城附近山脉,一说即咸镜南、北道分界之摩天岭)等地。金亡北宋后,很多
明万历年间布依族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阿伦”(1192页)。
指清代旗分佐领。雍正元年(1723),世宗胤禛以努尔哈赤、皇太极已将“旗分佐领”分与诸王,认为此等佐领原非“包衣佐领”可比,诸王等不可因一己之私而恣意虐使。包衣佐领,即※内佐领,皆服役于皇室、王公府;
明代西北羁縻卫之一。位于今哈密地区。西至火州(哈喇和卓)、土鲁番,东南界沙州、赤斤蒙古等卫,北连瓦刺。汉为伊吾庐地,唐属伊州,宋隶回纥,元季为威武王忽纳失里(一作纳忽里)辖地。回回(今回族)、畏兀儿(
1868—1932近代民间摔跤师。俗称“韩六十三”。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回族。生于贫苦家庭。幼体弱多病,稍长,即习武,后专攻摔跤。仗义勇为,好打不平,闻名于绥远、张家口一带。创“左迎门”招术,风靡塞内
蒙古语音译。卫拉特蒙古人传统帽子。流行于青海、新疆等地。形制与内地暖帽相近。顶高,边平。里以白毡制成,外饰以皮。穷人无皮饰,则将毡染成紫绿色为饰。无冬夏之别,以厚薄为差。顶缀缨,名“扎拉”。女帽与男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