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寨长官司
元明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置。治今湖南凤凰县。明洪武七年(1374)因之。属保靖州军民宣慰司管辖。
元明时期湖广土家族土司。元置。治今湖南凤凰县。明洪武七年(1374)因之。属保靖州军民宣慰司管辖。
僚人的一支。南北朝时恒棱地区僚人的总称。以居地为族称。分布在今四川嘉陵江支流林溪上游仪陇等县一带。部众甚强。北周天和三年(568),梁州恒棱僚举兵反梁,梁总管长史赵文表采取“为恶者讨之,归善者抚之”(
1848—1919近代中国回族教育家,伊斯兰教学者。字浩然,经名阿布杜·拉合曼。新疆穆斯林称之为“白十”阿訇(即五阿訇)。北京人。回族。出身于宗教世家。年青时即博览伊斯兰教经典,精通阿拉伯文和《古兰经
见“别儿哥”(1069页)。
清朝官员。原藉蒙古,隶满洲正黄旗。姓博尔济吉特氏。字景苏,号觉迟、井苏。光绪元年(1875)举人。十二年(1886),进士,累官侍讲学士、科布多参赞大臣。著有《散木居奏稿》25卷,《犬羊集》1卷续编1
见“裴罗将军城”(2448页)。
唐代在西突厥地区设置的羁縻机构。高宗显庆二年(657)左右以胡禄屋部(又作胡禄屋阙)置。以其首领为都督、刺史。辖地位于今新疆乌苏和阿雅尔淖尔一带。隶北庭都护府管辖。
即“女真”(145页)。
?—176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阿卜都拉。哈密人。清札萨克贝子※额敏子,郡王玉素布弟。性贪暴。乾隆二十五年(1760),授乌什阿奇木伯克。任内,与乌什办事大臣素诚恃权横行,贪脏枉法,苛敛百姓,侮
见“阿巴”(1190页)。
即“石皇玺”(4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