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拉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藏文称“拉阿”。“拉”,原义为“高尚”或“上”,即后来意为“上师”喇嘛的“上”。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此“拉”字应做“首脑”解为妥。据《德乌佛教史》载,“五拉”系指: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囊论内务官(内相)为财会之首脑;域本(地方官)为管理隘口之首脑。
即“源子雍”(2404页)。
见“西夏中兴行省”(714页)。
清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西喇氏。克什特子。初袭伯父克什图牛录章京兼半个前程世职。顺治五年(1648),从征南大将军谭泰征江西叛镇金声桓,数败敌军,复率本固山兵败高总兵3千兵,并同罗什率兵败城内出击之兵
鄂伦春语音译,“奥伦”意为“仓库”,“博如坎”为“神”之意,指主管仓库的女神或北斗七星神。流行于今内蒙古、黑龙江省鄂伦春族地区。传说,从前有一对夫妻,妻子受虐待,无奈,骑马逃跑,路过娘家仓库,想取点食
见“萧令公墓志”(2003页)。
清代对额外马甲等之称。用以作为八旗官员的养廉银。史谓文官食火耗、武官食空粮,此为一定时期内约定俗成的陋规,清诸典籍皆以列载于《俸饷优恤》项下。《清会典·八旗都统》载:凡马甲等“皆有额,额外曰随甲,各以
党项族风俗。病者不用医药,令迁于他室以避灾。
西夏高僧。党项人。被封为真义国师。在榆林窟(今属甘肃省安西县)西夏晚期洞窟29窟西壁绘有供养像,其像后有沙州、瓜州监军司官员供养像。
见“全宁路”(830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夹古、加古。来源于部名。居胡论水(今拉林河支流活龙河)、隆州(治今吉林农安县)纳鲁悔河与失撒古河、暗土浑河(今黑龙江通河县东大古洞河)、上京(治今黑龙江阿城县白城)宋葛屯、胡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