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田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即“兀惹”(107页)。
?—1860清朝大臣。内务府汉军正黄旗人。董氏。由内务府笔帖式,历堂主事、员外郎、造办处郎中、杭州织造、骁骑参领。道光二十一年(1841),充粤海监督。二十三年(1843),偕两广总督耆英等和英国签订
书名。作者失名。不分卷。全书约两万余字。其有关巴里坤、奇台、昌吉、玛纳斯等地的建置沿革、官制、营制、疆界、屯田、厂房、军台、墩塘、驿站之记载颇详。记事止于乾隆四十三年(1778),有抄本传世。
古地名。在今广西南宁市北郊三塘地方。为侬人(今壮族先民)居地。属邕州(治今广西南宁市)。北宋皇祐五年(1053)正月,※侬智高起义军与宋将狄青大战于此,侬军大败,史称“归仁铺之役。”
?—973又作斯奴古。辽穆宗御厨,著帐奴隶。契丹族。穆宗残暴,奴隶常因小失枉遭酷刑,受炮烙、铁梳、断手足、烂肩股、折腰胫、划口碎齿等,被杀者不绝。应历十九年(969)二月,随穆宗出猎怀州黑山(今内蒙古
?—309十六国时期汉国(后改前赵)大臣。匈奴著姓呼延氏(又作呼衍氏)。汉王刘渊皇后之父,佐渊起兵建国,任御史大夫。永凤元年(308),渊称帝,任大司空,封雁门郡公。后改封雁门刚穆公。河瑞元年(309
有关撒拉族起源的民间传说。流行于青海循化等地。为民间口头文学创作。其主要内容为:相传撒拉族始祖尕勒莽和阿合莽率族人自中亚撒马尔罕一带,东迁至青海循化境内。一天傍晚,当正要扎营休息时,忽然发现走失了骆驼
见“阿里不哥”(1223页)。
满族先民称其首领为“牛录额真”(后改称“牛录章京”)。明万历十一年(1583),清太祖努尔哈赤起兵,翌年即以“牛录额真之爵”赏给被征服者洛科等人。后金天聪八年(1634),改其八旗官爵汉名为满名“昂邦
见“孛徒”(9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