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田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壮、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内土地名称。流行于广西泗城州(军民府),今红水河两岸。原有土地为农村公社公有。北宋以后为岑氏土官所有。土官将一部分土地授与亭目世袭领有,谓之亭田。亭目将其中最好的一份土地留给自己,称为“印田”或“荫免田”,由附近农民无偿替其耕作,收获归亭目所有,作为薪俸;余分粮田、兵田、夫役田、站田等,授与农民耕作,耕者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不得转让典卖。收获归耕者所有,不需交纳粮赋,但需服与受田名称相应的劳役,如耕田、服兵役、服杂役等。实行领主封建制度。
见“拉藏汗”(1371页)。
见“忽秃”(1485页)。
见“契丹原字”和“契丹文字”(1565页)。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可木河卫。永乐十年(1412)八月,与只儿蛮等10卫同时设立,治今黑龙江省同江县东北科木地方。人无常处,以桦皮为屋,行则驮载,止则张架以居。少事耕种,养马弋猎为生,以
即“色勒库尔”(845页)。
1861—1944近代中国伊斯兰教著名经师。字传三。陕西西安市人。回族。出身经师世家。承家学,后受教于著名经师者万选、穆原复之门下,学习阿拉伯文、波斯文及伊斯兰教典籍。先后于光绪十一年(1885)、二
东汉时烧当羌首领之一。※滇良子,※滇吾弟。时该部势盛,雄于诸羌。东汉中元二年(公元57年),随滇吾率步骑5千攻汉陇西(治今甘肃临洮)诸塞,败陇西太守刘盱于枪罕(今甘肃临夏)、允街(今甘肃永登南),继败
?—1733清朝宗室。满族,爱新觉罗氏。号友竹道人。康悼亲王椿泰子。封康亲王。雍正时官都统,掌宗人府。九年(731),统兵驻归化,暂管抚远大将军印。卒,谥修。著有《友竹轩遗稿》。
见“巴尔楚克” ②(413页)。
1265—1307元朝第二代皇帝。又译铁木耳。蒙古孛儿只斤氏。世祖※忽必烈次子※真金太子第三子。蒙古语尊称完泽笃皇帝。至元二十四年(1287),从世祖征叛王乃颜有功。翌年,受命抚军讨乃颜党合丹、火鲁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