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蚌·南喀杰岑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杰族,或称格族。《西藏王臣记》载,其先祖历任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内相,赤松德赞时执法大臣。至其父格·释迦明该族已历20代。初依附帕木竹巴政权阐化王查巴杰岑,先后任西藏仁蚌宗宗本、曲弥万户长、萨迦大寺之本钦。该家族以仁蚌宗地区为基地发展起来,故称其后裔为第巴仁蚌巴。该家族对仁蚌地区的开发多有贡献,曾主持缮写《甘珠尔》经,此经存于泽当寺。后出家查嘎佳卧寺,任甘丹吉寺住持。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杰族,或称格族。《西藏王臣记》载,其先祖历任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内相,赤松德赞时执法大臣。至其父格·释迦明该族已历20代。初依附帕木竹巴政权阐化王查巴杰岑,先后任西藏仁蚌宗宗本、曲弥万户长、萨迦大寺之本钦。该家族以仁蚌宗地区为基地发展起来,故称其后裔为第巴仁蚌巴。该家族对仁蚌地区的开发多有贡献,曾主持缮写《甘珠尔》经,此经存于泽当寺。后出家查嘎佳卧寺,任甘丹吉寺住持。
1792—1877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又称阿旺扎木巴勒楚勒齐木。藏族。系二世策默林活佛。生于甘南卓尼。嘉庆二十四年(1819),奉命赴藏任甘丹赤巴,充当十世达赖喇嘛楚臣嘉措正经师,赐“诺门罕”名号,
汉西域车师后国官名。位在王、侯、将、都尉之下。主司军事。
即“俱战提”(1888页)。
位于今新疆库车县城东北约40公里处。“森木塞姆”,维吾尔语意为“细水流出”。现存较重要的石窟有52个,属南北朝至唐代遗存。窟形大部分为支提式窟,毗诃罗窟极少,形制、题材与风格大致与克孜尔石窟相同。窟内
1729—1796清代文人。字子明。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二子英亲王阿济格五世孙,理事官瑚玐长子。乾隆十三年(1748),出继辅国公经照为孙。三十一年(1766),授右翼宗学副管。四十年
见“始毕可汗”(1550页)。
明万历年间布依族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阿伦”(1192页)。
金、元城镇基层吏役。《金史·食货志》:京府州县郭下置坊正。职司比户口,催督赋役,劝课农桑。以坊户十分内取三分,富民出雇钱,募强干有抵保者充任,酬劳每人不得过百贯,初供役不得过1年。章宗时(1189—1
见“蛮”(2272页)、“荆蛮”(1583页)、“蛮方”(2272页)。
见“帖木儿汗国”(13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