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倻琴
朝鲜族的一种弹拨乐器。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类似汉族古筝。始于朝鲜三国时代。伽倻人于勒创制。据《三国史记》载:“伽倻琴,亦法中国乐部筝而为之”。其形“上圆象天,下平象地”。共有12弦,乃“拟十二月”。其后,为加强音乐表现力,弦数逐渐增多。有15弦、21弦、23弦者。常用于弹唱伴奏,多为女子持琴。演奏时,琴右端置于奏者右腿,左端置于琴架。右手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弹弦。音色古朴圆润,表现力丰富。传统曲目有《伽倻琴散调》、《桔梗谣》、《你哩哩》、《丰年乐》等。
朝鲜族的一种弹拨乐器。流行于延边等地区。类似汉族古筝。始于朝鲜三国时代。伽倻人于勒创制。据《三国史记》载:“伽倻琴,亦法中国乐部筝而为之”。其形“上圆象天,下平象地”。共有12弦,乃“拟十二月”。其后,为加强音乐表现力,弦数逐渐增多。有15弦、21弦、23弦者。常用于弹唱伴奏,多为女子持琴。演奏时,琴右端置于奏者右腿,左端置于琴架。右手拇指、食指、中指、无名指弹弦。音色古朴圆润,表现力丰富。传统曲目有《伽倻琴散调》、《桔梗谣》、《你哩哩》、《丰年乐》等。
见“耶律章奴”(1319页)。
壮族民间戏曲艺术。流行于广西、云南壮族地区。用壮语演唱,说唱合一。分师公戏、北路壮戏、南路壮戏等种。师公戏亦名唱师,流行于广西河池、宜山、来宾、贵县、邕宁、武鸣等地。相传清同治间(1862—1874)
指西藏地方政权与教权合而为一的政治制度。始于元朝封萨迦派宗教领袖掌握西藏地方政权,经有明一代及清初逐步发展完善,至乾隆十六年(1751)清政府授权七世达赖喇嘛掌管西藏地方政教事务,正式成为定制。以后历
十六国时期冉魏太子。魏郡内黄(今河南内黄县西北)人。开国主※冉闵子。以父为后赵石虎养孙,遂以石为姓。后赵青龙二年(350),父废杀赵帝石鉴,自立为帝,复姓冉氏,立为皇太子。冉魏永兴三年(352),父出
见“秃发傉檀”(1084页)。
唐代南诏兵器名。十分珍贵,铸造时加入毒药、虫、鱼之类,取迎跃如星者,又以白马血淬火,经数十年才使用。中人肌即死。其详细制法秘而不宣。
俄国强迫清朝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称《中俄伊犁条约》、《圣彼得堡条约》。1878年(清光绪四年),清廷派钦差大臣崇厚出使俄国谈判归还伊犁问题,崇厚在俄国胁迫下,与俄国签订不平等的《中俄伊犁条约》,舆
见“噶勒丹多尔济”(2504页)。
蒙古尼伦诸部之一。又作山只昆、珊竹、撒勒只兀惕。与成吉思汗所出孛儿只斤氏同宗,为成吉思汗十世祖孛端察儿之兄不合秃撒勒只之后裔。辽、金时,分布于今呼伦湖以东的辉河与伊敏河上游地区,与※合答斤(合底忻)部
见“者舌”(13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