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牛录额真”(358页)、“佐领”(1087页)。
东晋及南朝时对一些已归附朝廷的南方少数民族地区所征收的租物。据《隋书·食货志》载:东晋、南朝及隋初,对南方“诸蛮陬里洞,沾沐王化者,各随轻重,收其赕物,以裨国用。”但隋文帝即位不久,为了稳定南方民族地
见“忽鲁合真”(1490页)。
明代西北卫所名。本碾北地。成化(1465—1487)中置。治所在今青海乐都。嘉靖三十八年(1559),其地山后诸族部联合起兵反抗官军,为明廷所弹压。清雍正二年(1724),改为碾伯县。1928年改为乐
见“克失旦”(986页)。
藏语康巴方言之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基层组织协助头人办事的人,与※“郭巴”同属差人(基层组织一职位)。每个村寨设2—3人,由寨众推荐办事精干者充当,由部落头人委任。专管本寨各项生产的安排。不脱离生
内蒙古诸盟之一。因清代四子部落、茂名安、乌喇特、喀尔喀右翼四部六旗,在四子部落境内乌兰察布山下会盟,故名。在内蒙古中部,南据阴山,北临大漠,向为通外蒙古必经之路。南部农业发达,北部畜牧区亦为我国著名牧
古道名。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为加强对西南民族地区的治理,纳唐蒙建议,设置犍为郡(今四川宜宾),征发士卒修筑此道,从僰道(宜宾)修至夜郎牂牁江(北盘江)流域。自此向西可直抵滇中地区。
见“唐兀”(1923页)。
又称茂隆银厂。清乾隆(1736—1795)初由云南省石屏县汉人吴尚贤在阿佤山西北部的班洪、班老一带开办的大型银矿。周围百余里,矿工二三万(有说十余万)大都为招募的贫苦汉人,每年向清政府纳税银数千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