俍民
参见“俍人”(1687页)。
参见“俍人”(1687页)。
僜语音译,意为“同姓公有地”。解放前西藏察隅地区僜人所保留的氏族土地公有制的残余形态。同一姓氏的人们在村周围公有的荒地、山林和猎场,归本姓成员自由使用,住在外村的同姓人仍享有使用本地同姓人公有地的权力
书名。内蒙古地方志之一。林西县长修纂。民国二十年(1931)成书。5册,大16开,线装本,铅印,约9万字。共5卷:卷1为地理志,包括疆域、山脉、河流、道路、桥梁、公廨、县城、区村、古迹、义田。卷2人事
官名。满语音译。汉译言“郎中”。清代六部、理藩院及内务府等所属各司,皆设郎中以主司事。吏、户、礼、兵、刑、工部各司所设者,均置满洲缺、汉缺;理藩院者,均置满洲缺、蒙古缺;惟内务府所属七司之设俱不分满汉
元明清王朝在土族地区以封授土族或其他民族首领世袭官职进行统治的一种制度。其始祖为他族者,因长期生活在土族地区,后裔亦逐渐融合于土族中,成为土族土司制的组成部分。元朝因袭唐宋王朝羁縻措施,利用少数民族首
唐代武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朗州武陵(今湖南西部)人。以勇猛著称。广明元年(880),武陵地区连遭灾害而赋税不减,激起各族人民不满,遂与同里人区景思、周岳等猎于大泽中,聚众数千,署伍长,组织“朗团军
元代旧政区名。古为夜郎地。秦属黔中地,两汉隶牂牁郡,蜀为兴古郡,隋设牂州。唐置西平州。后改兴古郡为盘州。南诏辖其地,东爨乌蛮七部落居之。后爨酋阿宋驱走他部占有其地,号“于矢部”,世为酋长。蒙古蒙哥汗七
书名。清沈惟贤撰。3卷,附录1卷。按年记叙西汉与匈奴军事、政治、文化等关系,详于军事。起高帝元年(前206),迄平帝元始五年(公元5年)。取材于《汉书》、《汉纪》、《资治通鉴》、《通鉴纲目》等。多于正
见“白苏尼咥”(605页)。
僜人禁忌之一。僜人崇拜鬼魂。绝不允许外人随意提及家庭死者名字,视此为不敬和侮辱。更怕由此招引鬼魂的报复。有违犯者需要向对方赔礼道歉,否则将被※斗长,甚至引起械斗。
见“大司农司”(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