俘户
辽代通过征服战争俘掳来的汉族或其它少数民族人户。去向有三:一成为契丹诸宫卫管辖的蕃汉转户;二为大臣或外戚贵族私有的头下户;三为辽朝州县辖的二税户。
辽代通过征服战争俘掳来的汉族或其它少数民族人户。去向有三:一成为契丹诸宫卫管辖的蕃汉转户;二为大臣或外戚贵族私有的头下户;三为辽朝州县辖的二税户。
藏语音译。意为“土司的贴心人”。清代四川嘉绒地区土司属下大头人之藏称。多为土司后代,世袭。有封赐的土地、村寨及农奴。不纳粮税。其职责为代理土司调解纠纷、收粮;土司绝嗣或年幼代为摄政;由土司指定在土司官
见“白霫”(596页)。
见“薛列河卫”(2543页)。
清和民国初期鄂伦春族以※乌力楞”或※“安嘎”(一作阿那格)为单位出远猎的领导者之一。一作“乌纠尔达”,鄂伦春语音译。由同猎者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为※“塔坦达”(狩猎长或家族长)的副手,故有的地区称“小塔
辽朝后期宫内争权斗争中制造的冤案。昭怀太子名耶律濬,为辽道宗长子。自幼聪慧,好学知书,6岁封梁王,随父行猎,三发三中,获道宗宠爱。咸雍元年(1065),被立为皇太子。大康元年(1075),兼领北南枢密
云南德昂族制作的一种湿茶。亦作沽茶。制法:采新鲜茶叶放入竹筒内压紧密封,使之糖化后食用。饮时无须煎煮,从竹筒内取出即可放入口中咀嚼,茶叶酸苦,略带甜味,有清热解暑之功效,常用来招待宾客。
拉祜语音译,意为“丢伴”。解放前云南耿马县福荣地区拉祜族对离婚的称谓。在当地离婚比较自由,但必须举行一次简单仪式方得社会公认。仪式由村寨头人和本家族长主持,提出离婚的家庭通常只需用鸡煮一锅稀饭,另备一
见“北周律令”(534页)。
蒙古部名。明代译作“袄儿都司”或“阿尔秃斯”。原为达延汗右翼三万户之一。达延汗第三子巴尔斯博罗特居河套,掌右翼,为鄂尔多斯济农。子衮必里克墨尔根于明嘉靖(1522—1566)中继据其地。有子9人分牧而
即“斡儿寒河”(242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