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杏族
参见“保寺族”(1681页)。
参见“保寺族”(1681页)。
西域古国名。又作佉沙、羯霜那。昭武九姓国之一。建都独莫水南10里。旧为康居地。都城方2里,兵千余人。城有神祠,每用兵必先祷而后行。国有城500。风俗同康居。隋大业(605—618)中,遣使贡方物。显庆
蒙文书名。蒙古族学者罗布桑却丹撰。1918年成书。全书1套,分60章,约20万字。为百科全书性的民俗学著作。较详细地记述了蒙古族的风俗习惯及其沿革演变,涉及蒙古民族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哲学、宗教
古郡名。秦置,治所在江州县(今四川重庆市北,嘉陵江北岸),属益州。辖11县。与南郡境内诸族统称为※巴郡南郡蛮。多为※廪君蛮或※槃瓠蛮后裔。东汉兴平元年(194),分置永宁郡与巴郡,治所在阆中县(今四川
唐代吐蕃赞普,松赞干布王妃,曾主持建米芒才神殿(《西藏王臣记》作查拉拉康),并雕刻查拉鲁浦地方的大梵神像,当时以食盐作为给工匠的酬报。
元边疆地区军政机构名。隶湖广行省,辖境包括今广东西南部、海南岛和广西小部分地区,统雷州、化州、高州、钦州、廉州五路;南宁(今广东儋县西北)、万安、吉阳(今海南省崖县西)三军及乾宁安抚司(今海南省琼山)
见“希滩河卫”(1102页)。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
地名。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西南,历属扎布让宗管辖。1693年(藏历水鸡年),扎布让宗所立户口、税收簿册,载明此地缴纳之差税项目、数量及户主姓名。1865年(木牛年),该宗所立差税册亦有如上述项目之记载。
即“兀林答”(108页)。
见“仇池”(3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