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作
阿昌语音译,意为“好儿子”。旧时云南阿昌族地区对村社头人的称谓。原为农村公社时期村寨首领,由村社成员共同推举有办事能力和尽心尽力为村社成员服务的人担当,故名“好儿子”。主要职责是主持村社定期分配耕地,指挥群众生产,调解社员纠纷及主持重大宗教祭祀活动。对外代表村社。凡村社重大事情,均与“乌蒙作”(寨老)共同商议。属村社公仆。明、清时期,随着土司制度在当地的建立,便被封建土司加以利用,委任他们为头人,授权其统率所属村寨百姓,并负责派收土司下达的各种钱粮差役,成为土司制度的基层官员。
阿昌语音译,意为“好儿子”。旧时云南阿昌族地区对村社头人的称谓。原为农村公社时期村寨首领,由村社成员共同推举有办事能力和尽心尽力为村社成员服务的人担当,故名“好儿子”。主要职责是主持村社定期分配耕地,指挥群众生产,调解社员纠纷及主持重大宗教祭祀活动。对外代表村社。凡村社重大事情,均与“乌蒙作”(寨老)共同商议。属村社公仆。明、清时期,随着土司制度在当地的建立,便被封建土司加以利用,委任他们为头人,授权其统率所属村寨百姓,并负责派收土司下达的各种钱粮差役,成为土司制度的基层官员。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思廉年号。1053—1055年,凡3年。
唐代罗甸王。系汉牂牁“黑卢鹿”默部第四十七世首领,称“鬼主”。开成元年(836)内附。会昌(841—846)中,封袭罗甸王,世有罗甸(今贵州省南部罗甸县地区),为贵州彝族先民之一支。
1814—1902清末伊斯兰教经师。字仁山,云南普洱人。回族。出身宗教世家。幼承家学。清道光十四年(1834年),到陕西渭城求学。学成后,在渭城米家庄讲学。曾参加同治元年(1862)陕西回民起义,失败
1589—1648清初将领。满族。富察氏。世居额宜湖。阿尔图山子。初随父取萨齐库城,杀部长喀穆尼堪,招抚300人归清太祖努尔哈赤,隶镶白旗满洲,任佐领。后金天聪二年(1628),从岳讬贝勒伐锦州,略松
蒙古都儿鲁斤(迭儿列斤)诸部之一。又作翁吉剌、弘吉列、晃吉剌、雍吉烈、瓮吉里、翁吉剌惕等。《辽史》译作王纪剌,《金史》译作广吉剌、光吉剌。为一较大游牧部落,有许多分支,主要是亦乞列思、豁罗剌思、斡勤忽
旧时云南孟连傣族封建土司在公良、大吉等地佤族村寨委任的头人。是傣族封建土司在佤族地区的代理人,下设布崩、布皆、布浪木,向当地佤族人民征收劳役、实物或货币地租。国民党时期又被加委为保甲长,负责征收各种捐
羌族土司官印。铜质、正方形,印面长宽各7.9厘米,厚1.9厘米,椭圆形长把钮,连柄通高10.2厘米。重1250克。印文前半部为汉字篆刻朱文,后半部为满文朱文,文曰:“长宁安抚司印。”印背钮右侧阴文:“
元朝封爵。为诸王第二等级封号之一,授螭纽金印。泰定二年(1325),泰定帝岳父弘吉刺部火里兀察儿(又作斡留察儿)受封。
古水名。“鲁”,一作“沵”,《北史·勿吉传》亦作太岳鲁水。即今嫩江下游支流洮儿河。勿吉使臣初次至和龙(今辽宁朝阳市)朝贡北魏,乘船至此水后,舍舟陆行,为勿吉通古代东北重镇和龙西线必经之水。唐代称他(它
?—1866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姓诺洛氏。由翻译生员捐纳笔帖式,历官刑部员外郎、甘肃布政使、署陕西按察使、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等。咸丰十一年(1861),奉命与乌里雅苏台将军明谊赴塔尔巴哈台,同沙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