傣族债务清偿法规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旧时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社会有关债务清偿和人身抵债的规定。(1)凡丈夫借钱,妻子不知,死后妻子不负责清偿。(2)凡父亲借钱,死后由儿子清偿,但只付本,不付息。(3)凡借钱时未言明利息,时间过长,债主索利无效。(4)凡负债过多,无法清偿,由父母或亲戚将本人典卖,以抵债务。
西夏崇宗朝重臣。党项羌族。皇族。被尊为尚父,官太师、尚书令、知枢密院事,被封为正献王。永安元年(1098)随太后梁氏征怀德军(即平夏城,今宁夏同心南)。受崇宗命修中兴府(今宁夏银川)。对政事多所进谏。
即“段智廉”(1699页)。
宋代南宁州首领。南宁州人。雍熙二年(985)八月,自称权南宁州事蕃落使,遣牂柯诸州首领赵文桥率族众百余人入朝贡方物、名马,并献后蜀孟氏所给符印。太宗授以归德将军、南宁州刺史。端拱二年(989),贻书五
明代甘肃临洮藏族土司。字承裕。※赵梁子。嘉靖三十五年(1556),承袭临洮卫指挥使职,兼理屯局额外税赋。后因无意混迹官场,以病疾为由乞归家休养。居临洮南山别墅,适意山水诗赋,颐养天年。
契丹民族所信奉的一种福神。《辽史·国语解》释:“福神名。其神所临之国,君能建极,孚于上下,则治化升平,民享多福。”《太祖纪》载:辽太祖耶律阿保机九年(915),“君基太一神数见,诏图其像。”太一神源于
景颇语音译。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外甥娶舅父之女时跨越长幼序列而所送之赔礼牛的称谓。在景颇族地区外甥有优先婚配舅父之女儿的权力,但婚配时必须先长后次,若择配时越过未嫁长女而娶次女,得给其姐姐送1头牛,以作
?—1542明代诗人、书法家。字文焕,号渑池。山东益都人。回族。正德六年(1511)进士。历任浙江仁和(今属杭州市)县令、兵部主事、礼部员外郎。因上书讽谏帝后,出为甘肃临洮知府,任内整顿驿政、开渠修田
见“阿失卫”(1203页)。
参见“梁”(2124页)。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闸撒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其中3宫设有闸撒。守狘为辽太宗※永兴宫下之一闸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