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差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加重对农奴家庭的剥削,宗教负担也因之加重,在劳动力已严重缺乏情况下,仍强迫农奴多子女家庭,以支应差徭名义强迫派一子出家为僧,相传有的地区强迫凡有子之家均需送子入寺为僧。多子者多出,四子家庭第二、四子同时出家。以为制度。多有以此种僧差形式入寺为僧者,入寺实为寺院农奴,多从事苦役。解放后渐废。
见“古里河卫”(442页)。
南诏设官仿唐制而自有其名,如王下最高军政大员有清平官,包括坦绰、布燮、久赞,犹唐之宰相。酋望、正酋望、员外酋望、大军将、员外,犹唐之试官。三托、六曹、九爽之主官,犹部或省的长官。内算官,犹唐之中书令,
(975或983—1032) 即辽朝第六代皇帝圣宗之仁德皇后。契丹族。为承天皇太后※萧绰侄女,平州节度使萧思猥女。12岁被选入宫。统和十九年(1001)五月,册为“齐天皇后”。曾监造清风殿、天祥殿、八
见“金山”(1469页)。
368—400晋代吐谷浑王。姓吐谷浑氏。※视连长子。太元十五年(390),父卒,嗣立。史称其“性英果,有雄略”,吸收汉族文化,广纳秦陇一带汉族士人,增设司马、博士等官职。厉兵秣马,拥兵2万,欲出击秦、
见“骨咄”(1660页)。
官名。始于隋代,为行军主帅临时的兼职。唐玄宗以后,由皇帝派朝臣巡视因兵燹或水旱等而受灾的地区,称安抚使、安抚处置使或宣慰安抚使。不常设。宋代常以重要地方守臣兼领,或称经略安抚使,掌管一路兵民之事。若以
金代对大房山山神的封号。海陵王完颜亮迁都于中都(今北京)后,又迁列祖列宗陵墓于大房山(今北京房山)。大房山成为金代山陵重地,备受崇敬。大定二十一年(1181),世宗敕封此山山神为保陵公。使副持节行礼,
书名。2卷,宋孙巽撰。已佚。本书记西夏“兵屯会要,土地肥硗,井泉涌涸。谷粟窖藏,酋豪姓氏,名位司存,与夫城池之完阙,风俗之所尚”。《宋史·夏国传》所载之追尊皇帝谥号、庙号、陵名亦采自本书。晁公武《郡斋
见“把城卫”(10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