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颜讹出虎
金将领。隆安府(治今吉林农安县)猛安人。女真族兀颜氏。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历官尚书省令史、顺天军节度副使,治书侍御史、刑部员外郎、单州刺史、户部郎中、河东北路按察副使、同知大兴府事、秦州防御使。因丧去官,起复泗州防御使,迁武宁军节度使,徙河平军,兼都水监。因在武宁军任上,奏军功不实,降沂州防御使,后迁汾阳军节度使兼经略使。兴定二年(1218)九月,蒙古军攻汾州,城破战死。
金将领。隆安府(治今吉林农安县)猛安人。女真族兀颜氏。大定二十八年(1188)进士。历官尚书省令史、顺天军节度副使,治书侍御史、刑部员外郎、单州刺史、户部郎中、河东北路按察副使、同知大兴府事、秦州防御使。因丧去官,起复泗州防御使,迁武宁军节度使,徙河平军,兼都水监。因在武宁军任上,奏军功不实,降沂州防御使,后迁汾阳军节度使兼经略使。兴定二年(1218)九月,蒙古军攻汾州,城破战死。
书名。清代余庆远撰。1卷。作者于乾隆三十四年(1769),随兄游宦至云南丽江府维西厅(今维西县),以亲身目睹或采访并记成书,内容包括:气候、道路、夷人、物器4类。其中涉及纳西、藏、白、普米、傈僳、怒等
三国时鲜卑贵族首领。※扶罗韩子。父为小种鲜卑※轲比能所杀害(《三国志·鲜卑传》记于魏文帝220年践祚之前;《资治通鉴》系此事于三国魏黄初五年,224年)后,与部众尽归轲比能,获善遇。在其叔※步度根与轲
旧时西藏墨脱宗门巴族地区农奴等级之一。相当于藏区的差巴。约占全宗(相当内地县)农户的92%,是农奴阶级的主体,差和乌拉的主要承担者。领种一定数量的差地,享有对村社公有土地※基萨的使用权。人身依附领主。
畲族图腾信仰标志之一。又称“龙杖”或“龙头杖”。系以树根或木头雕饰而成,头部形如狗头,或雕作龙头(盘瓠),通体形似拐杖。一般为同姓家族所共有,平时装置于红布袋中收藏,祭祖仪式时与始祖画像一起供奉于堂屋
?—1664清初畲族起义军首领,畲族,福建建宁人。康熙二年(1663),得知王铁佛在建宁结寨起兵抗清,进攻邵武,即号召畲民,并于茶仔畲结寨,起兵响应,抗击清军。次年,清兵围剿茶仔畲,寨破被捕,遭杀害,
古代部落首领的称号。汉代匈奴已有之,光武帝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呼韩邪单于(又称䤈落尸逐鞮单于)即由匈奴南边八部大人共议所拥立。乌桓、鲜卑各部首领亦称大人,由推举产生。《后汉书·乌
见“蜑”(2257页)。
见“悦伐大那”(1927页)。
树名。又称桄榔树。产于古代牂柯郡句町县(今云南广南县)。《临海异物志》云:“桄榔木外皮有毛,似栟榈而散生。其木刚,作鋘锄利如铁,中石更利,唯中焦根乃致败耳。皮中有似捣稻米片,又似麦面,中作饼耳”。此树
清代新疆伊犁军政长官。乾隆二十五年(1760)置。与伊犁将军同驻惠远城(今新疆霍城县东),协其办理伊犁等处军政要务。自乾隆四十四年(1779)后,不常设,补放无定制。光绪十年(1884)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