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式之一。将死者投入江河。本世纪五十年代以前,西藏藏族、门巴族贫困人家死者或因患恶疾而亡者多行水葬。先请喇嘛诵经,然后将死者背至河边投入急流。若尸体立即浮出水面,表明死者能获再生;若尸体立即沉入水中则
1575—1625明代湖广容美司土官。字子良,号郢阳。土家族。容美(今湖北鹤峰县)宣抚使※田九龙嫡长孙。少时为其庶伯、叔田宗元、田宗恺排挤诬陷,携妻、子避居忠峒安抚司(在今湖北宣恩县东南)处十余年。祖
?—835唐朝宰相。字广津。先世为乌丸王氏。一说系太原名望汉王霸之后裔。左补阙、温州刺史王晃子。博学好古,工属文。贞元八年(792),擢进士,登宏辞科,任蓝田尉,进起居舍人。元和三年(808),取怒宰
北宋湖南辰州瑶族首领。为人刚直,勇智双全,附近瑶人多为所伏。宋太祖平定荆、湖后,为了进一步巩固对瑶族地区的统治,采用“以夷制夷”政策,委任其为辰州刺史,封其子为殿直,并准其“自辟吏属,予一州租赋”,令
见“镇西府”(2510页)。
?—1619明代海西女真叶赫部首领。又作布扬古、白羊骨。女真族(一说为女真化蒙古人)。纳喇氏(原土默特氏)。塔里木卫叶赫部始祖胜根打喇汉六世孙,※卜寨长子。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嗣为贝勒,与※锦
见“镇海”(2509页)。
见“蒲昌县”(2319页)。
亦作乌林达。满语音译,“物林”意为“财物”,“达”为“首领”。清代内务府所属的司库。不分正从皆文职六品。职务与库主事(正六品)无别,以管理、出纳库房金银、器皿及其它财物。参见“物林”(1441页)。
原为※奚族部族名,后作姓氏。又作瑶里、姚里、肴里(亦有以为即《金史》所记“越里”)。为※五部奚之一。据《辽史》,奚于太祖五年(911)为※契丹征服,入辽后,该部仍沿此称。至辽圣宗时(982—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