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家
清代满族中拥有特权的八大家通称。天命七年(1622),清太祖努尔哈赤“立八和硕贝勒共事议政,各置官属,凡朝会燕飨皆异其礼”(嘉庆《清会典事例》卷2),于八旗中各主一旗,亦称八固山贝勒。其权势居一人之下,百官之上,彼此旗鼓相当。凡得财物,以八家平分;有归附之人,令八家分养。是为八家。迨宗室中封爵条例既定,其成员多可入列※八分,故所谓八分,惟存昔日八家的迹象,殊无固定的八家为限。
清代满族中拥有特权的八大家通称。天命七年(1622),清太祖努尔哈赤“立八和硕贝勒共事议政,各置官属,凡朝会燕飨皆异其礼”(嘉庆《清会典事例》卷2),于八旗中各主一旗,亦称八固山贝勒。其权势居一人之下,百官之上,彼此旗鼓相当。凡得财物,以八家平分;有归附之人,令八家分养。是为八家。迨宗室中封爵条例既定,其成员多可入列※八分,故所谓八分,惟存昔日八家的迹象,殊无固定的八家为限。
即“独吉思忠”(1710页)。
见“铁失”(1875页)。
高句骊国官号。始见于《后汉书》等,记其为高句骊官名序列之第二等级,位在※“相加”之下,※“沛者”之上。《三国志》则言:高句骊置官,“有对卢则不置沛者,有沛者则不置对卢”。《隋书》列为第四等,《旧唐书》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蒙古语,“旷野有鸦”之意,或云意为“果子沟”。维吾尔语称此地为塔什伯拉克,意思是“石庙”。又名沁城。今新疆哈密县沁城。清朝设绿营塔勒纳沁管屯都司于此。
元晋王甘麻剌妃。蒙古弘吉剌氏。生子也孙铁木儿。至治三年(1323),也孙铁木儿(泰定帝)即位。十二月,追尊宣懿淑圣皇后。
见“阗池”(2386页)。
契丹民族贵族的一种葬具。《虏廷事实》载:“北人丧葬之礼,盖各不同,”“惟契丹一种特有异焉,其富贵之家,人有亡者”,“用金银为面具,铜丝络其手足。”从现有出土文物看,有两种:一种为手足网络,一种为全身网
明、清四川麽人(今纳西族)土司名。清康熙四十九年(1710),土官八玺帅众归附,清准其请,承袭原土千户职。颁给印信、号纸,后隶盐源县(治今四川盐源县东北卫城)会盐营。住牧盐源县右所。嘉
藏语音译。指原西藏地方政府的卫兵差。始行于1912年,凡种一马岗地(支负差的单位)的差巴(支差的人),除出一个※“甲郡马”藏兵外,增加半个卫兵差,使马岗差巴所受剥削增多。参见“甲郡马”(559页)。
明清时湖广土家族土司。明洪武四年(1371)以元末明玉珍所置忠路宣抚司改置。治所位于今湖北利川市西南。二十三年(1390)因反明被裁革。永乐五年(1407)复置。以覃英为安抚使,赐印诰。宣德三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