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普
即“巴补”(404页)。
即“巴补”(404页)。
见“广宗寺”(132页)。
清代厅名。①雍正三年(1725,一作二年)置。治所在今甘肃安西县东布隆吉镇。辖安西、沙州(今敦煌县治)二卫。六年(1728),徙治大湾(今安西城),领安西、柳沟、沙洲三卫。乾隆二十四年(1759)升为
见“纳剌吉河卫”(1274页)。
见“蒙额勒多尔部”(2344页)。
见“前赵”。(1741页)。
参见“傣文”(2242页)。
见“苏木章京”(1007页)。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索岳尔济山之北,滨喀尔喀河。东至鄂莫克依布拉克接呼伦贝尔界,西至额里彦山梁接乌珠穆沁左翼右旗界,南至索岳尔济山,北至东彻布尔图接本部中右旗界。康熙二十七年(1688)硕垒汗孙洪
金大臣。本名千家奴,一名永中。女真族。独吉氏。明昌六年(1195),为行省都事,累迁同佥枢密院事。承安三年(1198),为兴平军节度使,改西北路招讨使。任内,增缮西自坦舌,东至胡列么近六百里界壕之女墙
清代所设游牧旗之中的主要一种。清廷对蒙古的统治体制是:八旗蒙古、外藩蒙古和内属蒙古。外藩蒙古实行王公(封爵)制度、札萨克制度和盟旗制度;内属蒙古实行总管旗制度;此外由于对藏传佛教的特殊政策而产生喇嘛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