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站>历史百科>民族起源>内婚制

内婚制

亦称“族内婚”。一种只能在一定社会集团内缔结婚姻关系的制度。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期,不断演化残存至现代。族内婚通常指部落内婚。血缘家庭阶段,男女在群体内按一定的血缘和规范婚媾。氏族制时期通行氏族外婚,部落内婚,以保持部落血统的纯洁,增强内部的凝聚力。随着社会的发展,部落内婚界线被突破,并因受民族、宗教、等级或阶级、血缘观念、传统与风俗、地理环境等影响,内婚的形式和内容也发生变化。中国各民族中的兄妹配婚传说,是对血缘内婚的追忆。近代怒族、傈僳族保留着亚血缘内婚的习俗。基诺族由血缘内婚演变为村寨内婚。珞巴族实行部落内婚。达斡尔、朝鲜、锡伯、塔吉克、塔塔尔、羌、回、拉祜、瑶、德昂、畬、京、僜人等族,一般实行民族内婚。苗族则严格限制在本民族本地区、同一服饰的族体之间婚配。满、蒙古和侗族,历史上曾实行内婚与外婚多次交替,或内婚与外婚相杂。维吾尔、乌孜别克、保安、东乡及甘青两省的回族,不但禁止本族人与非伊斯兰教徒结婚,有的甚至实行教派、门宦内婚。景颇、傣、普米、珞巴、藏、羌和凉山彝族,盛行等级或阶级内婚。内婚制与外婚制是相对应的术语。每个民族在历史的长河中,一段时期实行族内婚,一段时期又实行族外婚,或一主一次,内外相杂。

猜你喜欢

  • 辽天祚帝

    见“耶律延禧”(1309页)。

  • 潘名德

    清咸丰同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潘名杰”(2528页)。

  • 索诺木达什

    ?—1749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北左翼旗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塔萨博罗特次子。康熙五十九年(1720)准噶尔军占据拉萨,清军分二路向西藏挺进,奉命率所部驻柴达木。雍正元年(1723),因拒附

  • 韦纥

    见“袁纥”(1820页)。

  • 督捕清吏司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

  • 车伊洛

    见“车夷落”(278页)。

  • 也鲁河卫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所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六年(1408)三月所设牙鲁卫同作雅鲁河卫。

  • 者线蒙庆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

    元云南行省境内土司统治机构之一。泰定四年(1327)应八百媳妇土官之请置。治者线(今泰国清盛)。设木安、孟杰二土府隶属之。授乌撒宣慰司官你出公及当地土官招南通并为宣慰使都元帅,以南通子、侄分知二府事。

  • 札剌亦儿

    即“札剌儿”(433页)。

  • 胆酒

    壮族民间风味饮料。流行于广西柳江、融安、鹿寨、来宾、邕宁、上林、都安等地。制法:以猪、鸡、羊、蛇的胆汁和自制米酒为原料,以蛇胆为珍品;宰杀猪、鸡、蛇时,必须小心翼翼地将胆囊取出,用线把囊口系紧,以免胆